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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藐視法庭案 官准再押後審

2017-07-17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 記者 杜法祖)「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20人,涉嫌在2014年非法「佔中」期間,於旺角「佔領區」阻止警方及執達主任執行法庭禁制令清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其中黃浩銘等9名示威者否認控罪。案件17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認為有需要押後再向被告索取指示,並希望控方盡早披露所有涉案資料。法官批准再押後至18日再續審。

早前法庭透露,警方事隔3年找到新證據,內容包括當時清場片段,辯方表示要就警方新提交有關片段,向各被告索取指示。辯方又投訴警方遺失當中2張記憶卡,卻沒有令人滿意的解釋,指2張記憶卡內的片段對辯方案情好有幫助,要求警方再盡力尋找。但控方指在兩周前已知會辯方。

藐視法庭案的案情透露,當時有的士小巴團體及大廈業主因受「佔旺」影響,分別入稟成功申請禁制令清場,至2014年11月26日執達吏及警察按禁制令清理彌敦道時,案中20名被告被指違抗法庭命令拒絕離開,最後被控藐視法庭。當中有11名男女被告早前已認罪候判,包括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張啟康、蔡達誠、司徒子朗、張啟昕、馬寶鈞、黃麗蘊及楊浩華。其餘9名被告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及麥盈湘則否認控罪繼續受審。


責任編輯: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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