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立法會將討論修改《議事規則》的擬議決議案,對於有議員質疑修改《議事規則》的擬議決議案沒有立法效力,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解釋,《基本法》賦權立法會自行制訂《議事規則》,所以他於議程上將修改《議事規則》的擬議決議案排於其他議員議案之前,完全符合《基本法》,以往亦有類似做法。
至於辯論安排,梁君彥重申將所有與修改《議事規則》有關的擬議決議案合併辯論是按慣例而定,目的在於善用議會時間。
他指出,如果將12項決議案分開辯論,以每項至少辯論20小時起計算,立法會將需要近240小時辯論,但立法會每年只有600小時會議時間,反問如何令立法會回復正常。
梁君彥說,過往立法會只會於審議《財政預算案》和《施政報告》時才會分開辯論,要分開辯論亦要先獲立法會內會同意。
他又說,正諮詢議員可否於下周五、六和周一開會,如有足夠法定人數則可開會,但現時未有決定,希望於聖誕節前完成處理修改《議事規則》的事宜,但聖誕節並非「硬死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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