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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造假案明年2月再訊 18被告准保釋

2017-12-07
港珠澳大橋造假案,18名被告在事發時均受僱於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資料圖片)

港珠澳大橋造假案,18名被告在事發時均受僱於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今年5月港珠澳大橋工程報告造假案,香港廉政公署調查後起訴18名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判商前職員,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辯方今(7日)在區域法院申請將案押後,法官宣布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3日再訊,期間各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代表其中13名被告的律師申請押後案件以便處理涉案大量文件及證物,包括逾70小時的50個錄影會面,及逾萬頁謄本。18人中其餘5名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表示正申請或打算申請法律援助。12月1日,同涉造假案並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的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黃國堯,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囚8個月。

18名被告在事發時均受僱於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Jacobs China Limited),分別為嘉科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麥培盛、年齡介乎22至65歲的12名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吳啟堯、余維德、李詠暉、趙志興、薛家俊、陳銳鏗、姚宇峰、潘家偉、葉德杰、吳汶鴻、張嘉明及黎榮發;及5名前實驗室助理謝德禮、李志勤、鄺富賢、陳志成及郭文輝。

(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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