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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誤殺案 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提4問題

2017-12-11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葛婷)DR醫學美容集團在2012年發生醫療美容事故,釀成一死兩傷,集團創辦人周向榮(63歲)、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32歲)及女醫生麥允齡(36歲)同被控誤殺罪,案件在高等法院經過近4個月審訊,陪審團12日退庭商議,並提出4條問題,以及要求重看呈堂錄影片段。至晚上7時半陪審團仍未有裁決,法官指示陪審團休息,明早9時再返回法庭繼續商議。

陪審團於下午2時,提出4條關於次被告陳冠忠和第三被告麥允齡的提問,法庭開庭逐一解答。陪審團問,當有合理懷疑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是服從老闆指示而行事時,應如何釐定他是否嚴重差劣至需要接受刑責。

法官回應稱,陪審團應運用其人生經驗,考慮該項疏忽是否已越過賠償及民事索償可處理程度,漠視他人人身安全,屬實的話應予以刑責。法官又提醒,考慮首被告周向榮有無罪責時,陪審團必須確定周有指示陳不驗菌是唯一合理推論,才作進一步考慮。

陪審團又問陳冠忠接受的教育、訓練及經驗當中,是否涉及抗生素應用及相關無菌技術。

法官回應,沒有證據顯示陳有接觸抗生素的應用及相關無菌技術,但有證供顯示陳曾在CIK製品中使用抗生素。

陪審團另問,第三被告麥允齡在案發後,即2012年10月4日的行為對考慮其定罪有否重要性。

法官指出,麥在當日已得知案中女死者陳宛琳及女事主王靜波已送到公立醫院;即使麥允齡其後將另一女事主黃鳳群送到私家醫院而非公立醫院,陪審團亦可以認為麥並非打算隱瞞意外,但陪審團仍要自行決定。

陪審團又要求重看早前於庭上播放過的片段,法官清場讓陪審團可於庭內重看,但�茈L們觀看期間不得討論。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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