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雙學三丑」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於非法「佔中」前衝擊政府總部,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律政司提出覆核後,今年8月法院改判三人入獄6至8個月,但未處理律政司提出的有關訟費令的上訴。案件今日(14日)在高院原訟庭提訊,法官要求黃之鋒一方撰寫承諾書,並於7個工作天內交予律政司。
裁判官早前頒令三人可獲訟費,但律政司因於上訴庭覆核成功,故就訟費提出逾期上訴。法官要求黃之鋒一方撰寫承諾書,並於7個工作天內交予律政司,而律政司收妥文件後,再以書面形式通知法庭是否撤回逾期上訴申請。
(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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