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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督察黃祖成准就判刑上訴

2017-12-15
黃祖成

黃祖成

【文匯網訊】7名警員涉於3年前違法「佔領」行動期間,在龍匯道變電站暗角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被判囚兩年,其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院上訴庭率先處理首被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的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並於今晨10時頒下頒下判辭,批出其就判刑的上訴許可。

至於黃祖成的定罪上訴許可,法官指有關無綫電視等新聞片段可否呈堂屬法律爭議,毋須上訴庭批出許可,即可於上訴時直接提出,但其餘涉及事實裁斷的上訴理由,則毫無可爭拗之處,全部不獲批出許可。

黃祖成的代表御用大狀Tim Owen早前在庭上質疑,原審法官裁定新聞片段是否真確及可否呈堂時犯錯,又指控方和法官沒有運用權力要求傳媒提供原裝影片,律政司則表示該案影片均有表面真確性,故可以呈堂。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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