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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勿將23條立法「妖魔化」

2017-12-21
林鄭月娥表示,基本法23條不是「洪水猛獸」,不應將其「妖魔化」(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表示,基本法23條不是「洪水猛獸」,不應將其「妖魔化」(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21日)表示,不明白為何有人將基本法23條視為「洪水猛獸」,她認為,應先除去23條的負面標籤,不要將其「妖魔化」。

林鄭指出,雖然23條立法沒有放入明年的議程,但政府仍可以在政治和經濟民生兩方面,為立法創造有利條件。今屆政府的管制風格比較包容,願意用聆聽和關懷來減少對立。同時,當社會意識到香港經濟好,發展機會多,經濟狀況不會因一兩件政治事件而摧毀,就是立法的有利條件。

 官員訪京了解國家發展

談及今屆政府官員的頻密訪京,林鄭說,這是她本人的要求。因希望今屆政府能搭上國家發展的高速列車,另外現在亦有不少港人在內地生活,政府應為他們爭取更多便利措施,所以需加強與內地的溝通,讓官員先到北京做禮節性拜會,之後再展開實際性討論。未來亦會繼續舉辦有關國家事務的講座,讓特區主要官員及公務員,多掌握國家的發展情況。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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