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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明:「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符合憲法基本法

2017-12-22
張曉明指「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符合憲法基本法(中新社)

張曉明指「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符合憲法基本法(中新社)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今日(22日)上午在京開幕。為實現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全國高鐵網絡的互聯互通,深化香港與內地的互利合作、共同發展,國務院提出了關於提請審議《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受國務院委託,國務院港澳事務辦主任張曉明作了說明。

11月18日,廣東省省長馬興瑞與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署合作安排 (資料圖片)

11月18日,廣東省省長馬興瑞與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署合作安排 (資料圖片)

據中新社報道,張曉明當日在作說明時介紹,中央有關部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就「一地兩檢」採取「三步走」程序作出有關安排,即:第一步,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以下簡稱《合作安排》);第二步,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合作安排》;第三步,雙方通過各自法律程序落實《合作安排》。

張曉明表示,「一地兩檢」是「一國兩制」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涉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設立內地口岸以及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權(包括司法管轄權)的劃分和法律適用,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合作安排》,明確《合作安排》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憲法和基本法,明確《合作安排》的法律效力和落實程序,並為國務院批准內地在西九龍站設立口岸並派駐機構依法執行職務提供法律依據。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內地有關方面就在西九龍站設立口岸並實施『一地兩檢』的相關問題協商作出適當安排,不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劃,不減損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是符合基本法規定的。」張曉明說。

他強調,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有利於實現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全國高鐵網絡的互聯互通及廣深港高鐵香港段的運輸、經濟和社會效益最大化,有利於促進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之間的人員往來和經貿活動,有利於深化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的互利合作,有利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對於保持香港特別行政區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合作安排》充分考慮了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方面的關切,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符合在西九龍站設立口岸的實際需要,可保障內地口岸區運行管理的安全、順暢、有效。」張曉明說。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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