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人大通過「一地兩檢」就是法理依據

2017-12-27

【文匯網訊】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下午將會表決通過關於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實施「一地兩檢」的議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及「法工委」負責人等隨後將舉行新聞發佈會,並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廣深港高鐵港段的開通,是對特區經濟和人員往來的一大突破,省時省事、效益宏遠;而「一地兩檢」的實施,則是「一國兩制」在實踐上的又一成功,「一國」之內,「兩制」連通對接,兩地口岸人員、兩地出入境法規共同運作於「同一屋檐下」,是十分值得高興和期待的。

「一地兩檢」的本意,本來就是一個利民便民的出入境管制安排,並不是一項政治舉措。高鐵既雲「高」,當然就要快,如果乘客不在登車之前辦妥一切出入境手續而要在中途下車再受檢,列車在西九總站開出不到二十分鐘,連二百五十公里的速度也還未達到便要在深圳口岸停車,讓乘客下車過關再登車開車,那「高鐵」就不要再叫高鐵,索性改名叫「港鐵」好了。因此,純從「高鐵」本義而言,與「一地兩檢」根本就是一對「孖生兄弟」,要「高鐵」就要「一地兩檢」,如此而已,豈有他哉!

但是,反對派是不會如此想的,因為他們根本就不想看到有快速連通全國的高鐵,不希望兩地有進一步的溝通和融合,而高鐵本身不好「反」,他們就把矛頭集中「反」到「一地兩檢」頭上,指為「削弱」特區管治權和「收回」「一國兩制」,指為「割地自閹」,就差一點未有說到「侵略」二字而已。

事實是,把「一地兩檢」說成是內地司法管轄權對港的「入侵」,把內地出入境管理當局在港設立口岸說成是什麼「越境執法」,完全是出於抗中亂港政治目的的一派胡言。基本法第一章第一節第一條開宗明義就講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在「一國」自己主權、領土之內,派駐口岸單位、實施司法管轄,又哪來的什麼「入侵」和「越境」?難道今日香江還是昔日「大英帝國」殖民管治下的地方?

當然,基本法就內地法律在港適用的問題,確有具體條文章節予以規定,即除「附件三」所規定者外,內地法律不在港實施。但「一地兩檢」的由來是港高鐵需要與內地貫通,而基本法制定頒佈之日根本未有高鐵這回事,不可能作出「預見」。而更重要的是,「一地兩檢」並未就特區的區劃和港人的權利作出任何規限或改變,特區還是特區,特區政府出入境和衞生檢疫等部門照樣檢查執法,港人出入境只要拿張身份證和回鄉卡就可以成行,不需再作另行申請,通過西九的內地口岸區就如在深圳羅湖或皇崗、落馬洲口岸過關一樣,又有什麼分別和需要質疑與擔憂的呢?

因此,今日人大通過「一地兩檢」,「第三步」本地立法就是應有之義和不可逆轉之事,高鐵可望如期通車,市民應表歡迎。

責任編輯:劉雲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