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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自學考試不會取消 相關法律法規無變化

2018-01-19

【文匯網訊】教育部網站19日刊登答問,就網民關於「2018年國家是否會取消自考」的問題回應稱,目前相關法律法規均無調整變化,自學考試不會取消。

教育部指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中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面向社會全體公民提供高等教育機會,輻射高等教育資源服務,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自學考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都有明確的規定,目前相關法律法規均無調整變化,自學考試不會取消。專科和本科是自學考試專業的基本層次,沒有取消或更改的計劃。

教育部透露,自學考試以個人自主選擇學習方式為主,不設統一入學考試門檻,報考者可自主報名參加課程考試,考試合格發給單科合格證書,專業設置的所有課程合格後,可頒發學歷證書。自學考試報名及考試組織等工作由省級自學考試辦公室負責,建議有意報名者向所在省市區的自學考試辦公室進行諮詢具體辦法。自學考試專業設主考學校,由普通高等學校擔任。參加自學考試的專業課程學習,可以選擇具有高等教育資質的教育機構,多為普通高等學校,具體辦法可向所要報考專業的主考學校諮詢。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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