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佔中」發起人、香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日前到台灣地區大放厥詞,散播「獨苗」,鼓吹「獨立建國」,勾結外力,煽動「台獨」、「疆獨」、「藏獨」、「蒙獨」、「港獨」等「五獨」組成「反華聯盟」,威脅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戴耀廷的用心險惡,與十三億人民對立,成為眾矢之的。
戴耀廷作為香港高等學府的學者,傳遞法律知識,本來作為教師應該以身作則做好典範,可是,戴耀廷卻辜負了大眾和學生對師德的期望,他既享受豐厚公帑供養,另一邊廂卻屢次作出與為人師表不符的言行,在香港、台灣及境外宣揚分裂思潮,也不定期在香港媒體撰文「號令」「獨粉」向應,他的師德叫人失望,令各界質疑他是否仍有資格擔任憲法學者。戴耀廷鼓吹「港獨」,向學生傳遞錯誤訊息,誤人子弟,已成為香港大學的負資產,這樣的「政客學者」若繼續留在香港大學,只會進一步損害該所大學的校譽和形象,更甚者,若任由戴耀廷向法律學生和准律師傳授扭曲了的法治概念和價值觀,將是對學子荼毒甚深。大學不應成為「港獨」的溫床,更不是分裂國家主權和衝擊國家安全的橋頭堡。
「港獨」分裂行為牴觸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相關本地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和香港基本法第一條釐定了國家和特區的法律關係,其中,香港基本法開宗明義便述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此外,香港的《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200章)的第9條和第10條有關煽動的罪行。戴耀廷是法律學者,是念法律的,也是教授法律的,沒有理由不知悉有關法律,可是戴耀廷卻仍然屢次作出違憲違法的言論,是不負責任和荒謬的,若不是學術水平未夠指定層次,便是立心挑戰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衝擊法治,這樣的學者,已經失去在中國土地的任何一間學府內任職的資格。
任何形式的「港獨」更不能與言論自由相題並論,把談論「港獨」形容為言論自由,甚至是胡扯「港獨」是學術研究是荒謬絕倫。在憲制基礎上,言論自由不能凌駕國家主權、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更不能與國家發展利益並駕齊驅,勾結外力進行針對國家主權和領土的非法分裂行為顯然是違憲違法的,而且,種種跡象顯示「港獨」更趨恐怖化、組織化,戴耀廷乞求外援引入「港獨」災禍,難道我們仍要向「學界吳三桂」送上掌聲嗎?
遏阻「港獨」是每名中國人應有的責任,打擊分裂活動並把組織者、鼓吹者、煽動者繩之以法更是彰顯法治的表現,樹立法律的權威,也凸顯「掃獨」的堅毅決心,香港的大學再不能藏污納垢,更不能再成為「港獨」橋頭堡,是時候把黃色壞勢力連根拔起。
香港社會的共識是對「港獨」採取零容忍態度,清剿「港獨」亂黨亦是主流期盼,更可作塑造憲制秩序之效,在「港獨」教授滾蛋的同時,香港特區政府更應追究其有關法律責任。香港法律並沒有賦予「港獨」分子散播分裂歪理的條件,「港獨」更不是學術,不要濫用學術自主,言論自由更不是「港獨」護身符。「港獨」分子和他們背後的主子可要明白,中國土地並不是分裂勢力的棋盤,「港獨」和外力沒有話語權,戴耀廷若不滿不能行使他的大嘴巴暢所欲言,大可離開香港大學和香港特區,不要再成為撕裂香港穩定的導火線。
香港特區政府有迫切需要履行憲制責任,對國家安全法進行本地立法,須對「港獨」言行追究刑責,並將能對「港獨」言行有阻遏作用。此外,「港獨」組織已不能在香港成為「社團」及「公司」註冊和營運,下一步將應對「港獨」分子背後黑金進行堵截,還香港一個健康的法律體制和金融生態;針對「港獨」組織暴力化、武裝化、恐怖化,在國家安全法本地立法後,宜把涉暴、涉武、涉恐的「港獨」組織列入黑名單進行監察,並呈報公安系統、聯合國、國際刑警,以減少「五獨」聯線成為「恐怖組織」一員,持續威脅國家和香港特區安全,「港獨」分裂火花已四濺,擊潰「港獨」已是當務之急,也是每名中國人應有之義。
「違法佔領」為「港獨」提供土壤孕育「獨苗」,戴耀廷作為「鼓吹者」、「策動者」、「主張者」、「代言者」更是難辭其咎,是次赴台作「港獨文宣」更是串聯「五獨」,為分裂反華勢力打氣。主張分裂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者,不論是否服務或聽從其他勢力,漢奸也;披著學者的皮囊煽獨,更是學術敗類;肆意扭曲法律為分裂勢力護航者,更是出賣人民最基本安居樂業的權利,是法律界之恥。戴耀廷明知故犯,勾結「台獨」組織諸獨合流,被揭穿了「獨立」歪論更砌詞詭辯,狗屁不通,在法理都欠缺理據支持,所任教學院的法律系學生更是首當其衝,成為煽動「港獨」思潮的犧牲品,若大學管理層仍對戴耀廷的劣行和瀆職視若無睹,是不負責任,縱容戴耀廷在原應為純潔的校園「播獨」更是在姑息養奸,香港的主流聲音對辭退戴耀廷的呼聲高漲,在參考戴耀廷的所作所為,站在大學和學生的利益,似乎,香港大學革除戴耀廷已是不二的選擇。即使戴耀廷日後離職,基於公眾期望和學術聖潔安寧,香港各所高等學府及學術基金會更不宜為戴耀廷提供任何全職、兼職的教席或研究等崗位,以避免學術再蒙上「港獨」摻雜的污名。(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
來源:海外網
責任編輯:京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