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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掛牌後首個文件出台 劍指融資槓桿

2018-04-10

【文匯網訊】日前,剛剛揭牌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了其首個文件——關於印發《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四項配套制度的通知。

證券日報報道,前華夏銀行金融市場部產品經理羅祉琦昨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銀保監會正式掛牌後的第一個紅頭文件,劍指融資槓桿。去年以來,中國金融監管的一個核心點就是牌照,有牌照才能合規,沒有牌照,終究不能經營。此次關於融資擔保公司的規定是掛牌後的銀保監會牽頭多部委聯合頒發的,貫徹了中央關於金融業務監管全覆蓋,持牌經營的要求,同時也間接確認了銀保監會將成為融資擔保公司的直接監管部門。

「整個文件對於融資擔保業務牌照風險資本等監管,表明游擊隊即將接受正規軍的訓練和培養,很多沒有達到條件的融資擔保公司將面臨沒有牌照,不能繼續經營的窘境。」羅祉琦認為。

根據《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同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定了《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融資擔保責任餘額計量辦法》《融資擔保公司資產比例管理辦法》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擔保公司業務合作指引》。

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中心主任、高級研究員黃志龍昨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作為銀保監會正式掛牌後的首個文件,通知有四大亮點:一是新規主要對近年來擔保公司違規擔保、無照經營的現象進行清理整頓,明確要求融資擔保業務必須持牌經營;二是進一步明確了ABS、債券等擔保業務的風險權重,而且這些權重有進一步收緊趨勢;三是明確了擔保業務桿杠率只能有10倍,強化了擔保公司的資本充足水平;四是對於小微企業、普惠金融的融資擔保業務予以鼓勵和支持,在風險權重和桿杠水平給予適當優惠。

羅祉琦表示,除了牌照管理之外,融資擔保業務受到了更嚴厲的監管,包括融資擔保公司為借款類業務,債券類業務和其他融資類業務,提供擔保的行為,必須按照相關新出台的規定,計提相應權重的風險資本,並再次強調了融資擔保餘額的上限,不能超過凈資產10倍。對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的集中度要求,也再次進行了明確。

羅祉琦還提出,文件對於之前在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杠杠融資行為中常見的債券,信託和資管計劃等融資方式的擔保,明確了計提風險資本的要求,這將限制融資擔保公司擴大業務規模,從而間接限制了地方平台等各類企業進行融資的槓桿,對於近年來比較火爆的ABS融資方式明確要求計提權重為100%,可以說堵住了又一個漏洞。「但整個文件也體現了有保有壓的思路,對小微企業和涉及三農融資的擔保要求作出了一定放寬。」

聯訊證券研究總監付立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文件對融資擔保行業進行了重新的梳理,可以視為是融資擔保行業的指引,對行業影響深遠。文件對融資擔保的監管機構進行了明確,對各項業務進行了規定,對各個權重進行了區分,對具體監管的分級、分類體現出專業性。融資擔保行業的資本金和資產規模雖然不大,但在整個金融系統這一生態中是十分重要的,是金融鏈條中必不可少的一環,對其進行規範的監管,有助於防止金融風險和槓桿在企業內部無序的擴張和膨脹,導致內在的操作風險和其他金融領域風險的發生。

羅祉琦認為,擔保公司和銀行共同歸屬於銀保監會監管之後,相關的監管套利機會大大降低。可以預期未來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目前沒有金融牌照的類金融公司,必將納入銀保監會的監管體系,必將形成一個金融監管無死角全覆蓋的完整體系,相信未來一系列降槓桿的金融監管組合拳措施會也將不斷湧現。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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