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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男侍應掟磚暴動罪成 囚2年10個月

2018-04-11
「旺暴」案被告鄧浩賢認暴動,被判監2年10個月。圖為「旺暴」期間,示威者向警方投擲雜物(資料圖片)

「旺暴」案被告鄧浩賢認暴動,被判監2年10個月。圖為「旺暴」期間,示威者向警方投擲雜物(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 2016年大年初二凌晨香港旺角暴亂事件中,25歲報稱任職侍應的被告鄧浩賢,涉向警員掟磚等,事後被捕控以1項暴動罪。鄧浩賢早前認罪,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年10個月。

法官表示,刑期考慮了案中的暴力使用程度、證人描述的暴動規模、被告的預謀程度,以及最終有多少人參與暴動等。

被告鄧浩賢2016年2月9日凌晨,在旺角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向警方防線擲磚及搖動路牌。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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