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 2016年大年初二凌晨香港旺角暴亂事件中,25歲報稱任職侍應的被告鄧浩賢,涉向警員掟磚等,事後被捕控以1項暴動罪。鄧浩賢早前認罪,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年10個月。
法官表示,刑期考慮了案中的暴力使用程度、證人描述的暴動規模、被告的預謀程度,以及最終有多少人參與暴動等。
被告鄧浩賢2016年2月9日凌晨,在旺角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向警方防線擲磚及搖動路牌。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喬一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 2016年大年初二凌晨香港旺角暴亂事件中,25歲報稱任職侍應的被告鄧浩賢,涉向警員掟磚等,事後被捕控以1項暴動罪。鄧浩賢早前認罪,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年10個月。
法官表示,刑期考慮了案中的暴力使用程度、證人描述的暴動規模、被告的預謀程度,以及最終有多少人參與暴動等。
被告鄧浩賢2016年2月9日凌晨,在旺角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向警方防線擲磚及搖動路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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