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前年(2016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的旺角暴亂中,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5人,被控煽惑暴動、暴動等6罪。案件今(2日)在高院續審。
高級警司戴誠輝繼續作供:當日凌晨1時,人群聚集在砵蘭街。約2時05分,戴聽到疑似槍聲,接到消息指有交通警員因受襲,向天開槍。在趕往現場途中,看到木板、垃圾桶等障礙物已在路上架起,有木板著火,冒岀濃煙。當時有200名鬧事者沿著山東街走到彌敦道,並向警員掟紅磚。戴目睹當時有6、7塊磚掉下及擲中警員腳踭等暴力行為。戴擔心同袍受傷遂引領警員轉身走回,期間有青年向他身旁警員擲磚,該警員絆倒在地,幸未被擲中,戴上前追捕該暴徒不果。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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