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文森)特區政府上月底就取消強積金「對沖」提出初步方案,經民聯今日表示,與工商界及中小微企代表多次磋商後,認為有關方案有違政府、勞、資三方共同承擔的大原則,亦會對中小微企的長遠財務構成沉重壓力,嚴重損害香港的營商環境。經民聯期望政府在廣泛諮詢後才作出決定。
就政府提出將「補貼」金額由79億元加碼至172億元,經民聯強調該筆款項並非「補貼」,而是政府對勞工保障的應有承擔,且有關金額只是估計,並無提供詳細數據解釋,加上整個方案設計非常複雜,令僱主和僱員都無法清楚方案是否可行。
經民聯並指,「補貼」期由10年延長至12年,除了首三年遣散費及長服金「補貼」比例一半不變外,政府繼續維持每年遞減的做法,是完全漠視工商界要求政府作出長遠應有承擔的訴求,亦變相鼓勵及早解僱員工,有違勞資和諧的精神。對於政府提出設立兩層「補貼」,經民聯認為第二層承擔的比率與第一層相同,變相要求有關中小微企在專項儲蓄以外作出多一重財政承擔,對他們並不公平。
經民聯必須重申,增加供款的前提是符合勞、資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擔的原則,但在新方案下,長服金及遣散費的領取金額上限及計算比例並無改變,較上屆政府提出的方案倒退,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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