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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蕙禎獄中首餐有雞翅 法律界:判得太輕

2018-06-05

【文匯網訊】香港前「辱國議員」游蕙禎4日被判監後即時收押,被押至羅湖懲教所服刑,游蕙禎在囚第一晚的晚餐以雞翅為主菜,配蔬菜、米飯及水果,臨睡前亦有宵夜。雖然這是首次有人在立法會內作出刑事行為而被判處監禁,但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認為,5人各被判入獄4星期實在太輕,希望重審。

據海外網6月5日報道,「港獨」組織「青年新政」成員、前立法會候任議員游蕙禎4日被判監後即時收押,據悉被押至羅湖懲教所服刑。雖然被判囚於女懲教院所,游蕙禎在囚第一晚的晚餐以雞翅為主菜,配蔬菜、米飯及水果,臨睡前亦有宵夜。雖然這是首次有人在立法會內作出刑事行為而被判處監禁,但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認為,5人各被判入獄4星期實在太輕,希望律政司考慮作出覆核重審。

游惠禎即時入獄 首餐有雞翅

據港媒消息,量刑裁決作出後,游惠禎一度表示上訴,但最後又變卦稱放棄上訴,決定即時服刑,成為階下囚。據悉被押至羅湖懲教所服刑。雖然游被判囚於女懲教院所,但消息指其飲食安排一如其他在囚人士同吃「牢飯」,游蕙禎在囚第一晚的晚餐以雞翅為主菜,配蔬菜、米飯及水果,臨睡前消夜則有麵包配牛奶;至於今早早餐則會肉類配蔬菜、米飯和清茶。

據現職懲教署人員指出,在囚人士的餐點只會按不同飲食文化和宗教需要而調整,各院所主要會提供四類膳食供囚犯選擇。每星期的餐單由營養師設計,食材及分量均符合營養標準,包括早餐主菜會有肉類、蔬菜及米飯,午餐有豆粥及提子包,晚餐有雞翅、蛋或魚等,宵夜則有牛奶和麵包。用膳時間方面,署方規定早餐是上午七時至九時,午餐是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晚餐則是下午四時半至六時半。除早午晚三餐外,囚犯也可在每日傍晚約六時四十五分開始領取宵夜,然後返回監室,自行決定選擇進食時間。

懲教署各院所主要會提供四類膳食供囚犯選擇。

另外,羅湖懲教所屬於中度設防監獄,可收容約一千四百名女性成年犯人。該院所會安排工作予在囚人士,工作內容包括車衣制衣及洗衣服等,一般剛入獄犯人則大多會先負責清潔,以熟悉工作性質。

法律界:罪行太重 刑期太短應覆核

對於本次梁頌恆、游蕙禎及其3名助理被判入獄4星期,雖然這是首次有人在立法會內作出刑事行為而被判處監禁,但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有關罪名可以判罰款5000港幣和3年監禁,這次案件中有6名保安人員受傷,5人各被判入獄4星期實在太輕,希望律政司考慮作出覆核。

執業律師黃國恩指出,終審法院在黃之鋒等人暴力衝擊政府總部一案中已作出判決,認同上訴庭就涉暴力的非法集結罪訂立更嚴謹的量刑指引,強調即使所涉的暴力程度不高,法庭未來也不會容忍,如有充分理由是可判處即時監禁。這是非法集結罪判刑的最高權威的說法,下級法院必須遵從。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傅健慈坦言,這次判刑太輕。傅健慈認為,既然裁判官裁定5人是集體行動,有計劃使用暴力,以暴力損害立法會尊嚴,判刑就必須有阻嚇刑罰,且游蕙禎等人沒有悔意,但裁判官卻只判他們監禁4周,刑期明顯不足,未能反映出案件的嚴重性。他指出,案件中有6個保安人員受傷,監禁4周起不了阻嚇作用,根據《公安條例》,「非法集結」罪名若成立,裁判官可以判罰款5000元和3年監禁,律政司必須考慮覆核裁判官這個判刑的決定,昭彰正義。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4日則在Facebook上發帖說,在立法會作出刑事行為已不是新聞,但判處監禁卻是第一次。他希望事件令大家明白,不論政治訴求如何「崇高」,「始終暴力不能解決任何爭議,互相尊重是唯一出路。」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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