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政府新聞處消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沙田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今日(六月八日)說:「該核准圖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規劃綱要,為沙田地區的發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佔地約2 777公頃,其中心位於沙田穀底部,一列山脈把該山谷與九龍分隔,其中最高的山峰為獅子山和水泉澳。這山脈形成天然屏障,抑制沙田新市鎮向南面和東南面擴展。
區內主要土地用途地帶包括「住宅(甲類)」地帶(佔地約250.27公頃)、「住宅(乙類)」地帶(佔地約195.52公頃)和「住宅(丙類)」地帶(佔地約0.95公頃),分別作高密度、中等密度及低密度的住宅發展。
「綜合發展區」地帶(佔地約17.21公頃)的規劃意向,是把該地帶的涵蓋範圍綜合發展/重建作商業及/或住宅用途,並提供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設施。其他土地用途地帶包括「商業」地帶(佔地約6.60公頃)、「商業/住宅」地帶(佔地14.55公頃)和「工業」地帶(佔地約42.69公頃)作相關發展。
約190.30公頃的用地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以就現有的認可鄉村和適宜作鄉村擴展的土地劃定界線。
約291.93公頃的用地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主要提供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以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區域,以至全港的需要。約253.68公頃的用地劃作「休憩用地」,目的是提供戶外公共空間作各種動態及/或靜態康樂用途,以配合當地居民和其他市民的需要。
約215.85公頃的用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地帶,主要作火車站和鐵路車廠發展、商貿、墳場及靈灰安置所用途。
約979.67公頃的用地劃為「綠化地帶」,利用天然地理環境作為市區和近郊的發展區的界限,以抑制市區範圍的擴展,並提供土地作靜態康樂場地。
責任編輯:于岄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