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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梁天琦判囚依據法律無政治成份

2018-06-12
林鄭月娥強調梁天琦判囚是依據證據與法律(大公報資料圖)

林鄭月娥強調梁天琦判囚是依據證據與法律(大公報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案中,法院裁定「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襲警罪及暴動罪罪成判囚6年,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12日)早出席行會前表示,她留意到外界有聲音批評法院判決,指法律被政治利用。她認為這種說法,是傷害香港社會的法治核心價值,是傷害本港的法治精神。

林鄭表示,判刑輕、重或適中,見仁見智,但絕對不應因個人不滿判決,批評法院作出政治審判,或者指法律被政治利用去重判一些社運人士或追求民主的人士,這些說法傷害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及引以為傲的法治精神。她強調檢控是按法律及證據,法庭裁斷亦按法律原則及精神,亦需講證據,故完全沒有政治成份滲入檢控及裁斷工作。

林鄭表示,有三點想講,第一點,有些人可能是由政治方面去評論挑動,當判決與他們的有立場不相符,就會指整個法治制度也被摧毀,這些說法非常不利香港社會發展,對此表示極度遺憾。第二點,自己作為特首及兩子之母,也十分希望年輕人有理想、追求公義,見不平事會發聲,但都要守法,如違法就要有心理準備去接受法律裁斷,故過去一段日子有些人鼓吹違法達義、公民抗命,甚至美化這些違法行為,呼籲這些人要深思。最後一點,任何時代、任何政府都有做得不足地方,但這並非可作為違反法律、襲擊警察、製造社會不安寧的藉口。

林鄭月娥強調這三點回應,是自己昨晚深思熟慮完才決定今日說出來,「要講的說話仍是要講,要做的仍是要做,是今屆政府施政風格」。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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