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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苑》語言偽術顛倒黑白 ​

2018-06-16
《學苑》編輯們袒護旺暴案被告,將暴亂輕描淡寫説成衝突,還羅列出種種歪理,實枉為大學生(大公報資料圖片)

《學苑》編輯們袒護旺暴案被告,將暴亂輕描淡寫説成衝突,還羅列出種種歪理,實枉為大學生(大公報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香港大學學生會官方編輯,亦為校內唯一文字傳媒的《學苑》,6月12日在社交媒體上載了一篇名為《這是最壞的時代》的文章,回應旺角暴亂的法庭判決。以常理來閲讀這篇文章,只能聯想到一個形容詞——荒謬。

輕描淡寫暴力行為

文章的副題為「學苑回應旺角衝突判刑之聲明」,單單這一句,就足以見識到香港最高學府的水平,遣詞用字技巧之「高超」,誠然令人歎為觀止。是次事件中,有部分人士在本來喜氣洋洋的節日,手持各種武器,襲擊政府人員,施襲的地點為鬧市,而一眾中外記者的鏡頭都近在咫尺,這些畫面在各大小媒體中都有詳盡報道。在社會向來平靜的香港,這一場數十年來從未發生過的暴亂,震撼了大部分香港市民,也震撼了一貫語不驚人誓不休的《學苑》,該刊物的編輯委員會竟把如此暴力的事件定性為「衝突」,其輕描淡寫程度,可謂是語言偽術的新境界。

《學苑》文章指「抗爭者為堅守香港僅餘的民主自由……負嵎頑抗」,充分示範了詭辯的技巧。文章開首把事件換了角度描寫,完全投入其「盲反」香港特區政府的角色,以其「隧道視野」,將事件幾個零碎的片段串連,就編造出一個劇情:「邪惡」的警察無情打壓弱勢的小販,有「理想」的「抗爭者」為伸張「正義」,自發到場抗議,再「無辜」地受到警察的武力威脅……最後「抗爭者」被偏袒政府的法官處以重刑,唯有《學苑》等組織替其「鳴冤」雲雲。

當天曾坐在電視機前觀看新聞的香港市民,都會記得到現場情形絕非如《學苑》「編劇」所言,而是食環署職員在旺角砵蘭街巡邏期間(註:食環署近年在新年期間都寬鬆處理街頭擺賣),本來與在場小販無甚衝突,但遭到「一些人」圍堵,食環署職員遂要求警方介入協助。「一些人」趁警力不足,把幾個警察引到現場後包圍;他們又聽從現場頭目指揮行動,或進或退;而「一些人」裝備充足,更運送了武器及防具,又有陣形,又能純熟在街上掘出磚頭,彷彿訓練有素;及後在鏡頭前毆打警察,「一些人」即使未有戴上口罩也毫不退避,或擲玻璃樽,或扔磚頭,一拳一腳都有力度有角度,就像預備好讓記者拍特寫一樣。這麼多的「一些人」同時出現,合作無間,難道還是民眾自發?這麼多的「一些人」有武器、有策略、存心揚名立萬,以眾欺寡,真的是「負嵎頑抗」嗎?

砌詞狡辯 轉移視線

筆者唯一認同的是,當日警察使用的武力和在場暴徒的行為不相稱:當日的警察一直表現得非常剋制,未有使用佩槍。後來同僚生命受到威脅時,警員也只是向天鳴槍示警,未有將槍口對準暴徒,制止對方的暴力行為!《學苑》竟將警員鳴槍示警一事,歪曲成證明警方濫用暴力的所謂「證據」;另一邊廂,前保安局局長、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則認為向天開槍示警的做法合理。

如此亂事,在《學苑》經常拿來作國際標準的自由民主博愛國家,恐怕早就要以武力清場,還會讓各現場頭目毫髮無損,到法庭內外大放厥詞嗎?

最令人痛心的是,《學苑》的文章以歪理來為涉案暴徒開脫,説:「在位者試圖扭曲市民一直堅守的本土價值之時,抗爭和暴力只是市民在威權統治的欺壓凌虐下的表現。」

這個思維是否可以分析為:因為食環署執法處理小販阻街問題,所以市民可以毆打警察,毋須接受懲罰?因不滿食環署而對付警察,對象不符;處理阻街衍生危及性命的襲擊,程度不相稱;違反法例而不願承擔刑責,有違公民意識;因政治口號而針對所有警務人員以至執法人員,是借題發揮,是以偏概全,是欺凌。

若延伸這道理,《學苑》的編輯們可以因圖書館收取$1.5的逾期罰款而拒絕繳交大學學費,或因為同班同學(coursemate)借錢唔還而虐打宿舍的鄰居。這所歷史悠久、國際間享負盛名的香港大學,竟教出了如斯蠻不講理,顛倒是非的學生組織,實在是非常可惜。

(來源:大公報)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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