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鄭治祖)「青症雙邪」游蕙禎(Cheap禎)和梁頌恆,前年與數名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室,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須入獄4星期。游在入獄前接受BBC訪問時聲言,「香港法律正在被用於打擊政敵」、「特區政府的本質和我們兩年前想像的完全不同了」云云。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游蕙禎等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香港法例,理應受到法律制裁,但她將事件歪曲成「政治迫害」,是試圖誤導大眾。
游蕙禎在入獄前接受BBC訪問時,聲稱自己被政府以「法律手段」去打壓,更稱法律是「政府的武器」,可以讓政府「為所欲為」,又將自己塑造成「受害者」的形象,暗示自己是因為「政見不同」而不受法律保護云云。
無悔意證求情信講大話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BBC以拍攝「MV」手法讓游蕙禎自說自話,明顯別有用心,而游蕙禎的說詞,證明她毫無悔意,即她當日在法庭的言論以至求情信的內容等全部是謊話連篇、胡說八道。
他批評,反對派經常濫用所謂的「言論自由」一詞,作為他們違法時的擋箭牌,而游以所謂「政治打壓」作為口號,更突顯出她對法治精神及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一竅不通。
何俊賢慨嘆,香港回歸祖國以來,特區政府一直輕視港英年代「殖民教育」留下的禍害,令香港反對派利用所謂「違法達義」等口號,不斷向市民、特別是年輕人洗腦。因此,特區政府應加強國民教育、法治方面的教育,正本清源。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出,游蕙禎等人是因為以不尊重且破壞法治的違法手段,暴力衝擊立法會會議廳而被定罪的,並不涉及任何政治元素,游是在歪曲事實,「有利自己就高高舉起,對自己不利就肆意貶低。」
他強調,香港的法律制度保護了廣大市民,讓大家在公平、公正的環境下安居樂業,而在反對派一直奉為圭臬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也強調行使個人自由的前提是要保障社會的安全及穩定,破壞社會的「港獨」已超出了「自由」的底線。
非法集結罪成無關政治
自由黨副主席邵家輝指出,香港的法治制度,保障的是守法的市民,並懲罰違法者。游蕙禎等人被判入獄,與政治無關,而是他們衝擊立法會議事廳,犯了非法集結罪,法庭的裁決中已說得很清楚。
他並直言,「港獨」分子近年一次又一次的違法活動,市民都看在眼裡,心中有數,游蕙禎等人即使砌詞狡辯也是徒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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