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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被控四項罪名

2018-07-04

【文匯網訊】4日上午,以馬來西亞新任總檢察長湯米·托馬斯為首的訴訟團隊以四項罪名起訴前總理納吉布。其中包括三項刑事失信罪,涉嫌挪用資金金額分別為2700萬林吉特、500萬林吉特和1000萬林吉特;一項利用職權受賄罪,涉案金額為4200萬林吉特。四項罪名均與「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相關。而納吉布則對上述罪名予以否認。

當地時間2018年7月4日,馬來西亞吉隆坡,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抵達法院受審。(來源:視覺中國)

當地時間2018年7月4日,馬來西亞吉隆坡,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抵達法院受審。(來源:視覺中國)

據央視報道,在3日被反貪污委員會逮捕後,當地時間4日上午,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抵達吉隆坡法庭受審。納吉布因「一馬案」(1MDB)面臨四項指控,總金額高達8400萬令吉。

納吉布面臨3項刑事失信指控,涉及金額高達4200萬令吉。另外他也面臨一項濫用職權指控,涉及金額也是4200萬令吉,總金額高達8400萬令吉(約1.38億人民幣)。法庭已在當地時間9點30分左右休庭,納吉布將被押往吉隆坡刑事高級法庭,以記錄他是否對這四項指控認罪。3日,納吉布在家中被反貪污委員會逮捕,他也成為了首位在馬來西亞被捕的前總理。6月底,馬來西亞警方商業犯罪部門負責人辛格曾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他們對前總理納吉布的住處進行了突襲,查獲了近2.75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8億元)物品。他表示,這是馬來西亞歷史上緝獲物品最多的一次行動,包括12000件首飾,567個手提包,423塊手錶和234副太陽鏡。這些物品從與納吉布有關的至少6處財產中被沒收。

此次調查涉及納吉布在執政期間創建的主權財富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的貪污指控。馬來西亞警方6月30日曾表示,將在下周針對搜查及估算納吉布及兒女一家的財物進行說明,屆時不排除將採取行動逮捕納吉布。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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