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鄭治祖)因衝擊政府總部被判入獄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日(6日)聲稱自己在懲教所內被要求「剝光豬」蹲地,及被職員以粗口辱罵,惟懲教署訴委員會其後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其投訴,遂質疑懲教署「自己人查自己人不公」,要求成立獨立監懲會。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批評,黃之鋒等人為了政治曝光等一己之私,無理攻擊包括警隊以及懲教署等紀律部隊,是試圖以「白色恐怖」打擊各執法部門的士氣,迫使他們對其違法行為「隻眼看隻眼閉」,倘聽之任之,將打擊這些部門的士氣,更嚴重衝擊治安系統,後果嚴重。
黃之鋒此前指稱聲稱警方在沒有預告下為他鎖上手銬及「禁錮」,並向警方索償,小額錢債審裁處日前以其證供不可信為由裁定他敗訴。在挑戰警方失敗後,他將矛頭指向懲教署。他今日(6日)在「自決派」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工黨議員張超雄、社福界議員邵家臻、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撐腰下舉行記者會,以單方面的說法指控懲教署。
他指稱自己入獄後,在東頭懲教所沒有閉露電視的房間中,被要求「剝光豬」蹲地回答職員問題;在壁屋懲教所時,他則被職員以粗口辱罵,及在摺氈蓆時「不合標準」,只有他一個人收到警告信,是「不公平對待」。
黃之鋒稱,他於去年9月向懲教署投訴委員會投訴,委員會於今年4月回覆指,由於沒有證據證明有關指控,故兩宗投訴均不成立。他聲稱這反映了懲教內部調查程序「如同黑箱」,但仍會向上訴委員會作出上訴,又聲言自己下周一會就東頭懲教所職員對他的「不公對待」,入稟小客錢債審裁處索償,要該「濫權」的懲教職員出庭作供。
張超雄則在記者會上借題發揮稱,根據懲教署年報顯示,2013年至2017年的5年內,經審批通過的543宗投訴中,僅有8宗投訴屬實,更單憑這數目就質疑懲教署的投訴調查組和投訴委員會同為懲教署職員,連投訴上訴委員會的主席亦為懲教署副署長岀仼,「根本就喺自己人查自己人」,並要求成立獨立監懲會,以加強監察云云。
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黃之鋒此前就衝擊金紫荊廣場案入稟向警方索償,日前就被審裁官以其證供不可信而判他敗訴,反映他在獄中非但未有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更企圖怪罪包括懲教人員在內的執法者,將社會焦點由他犯罪坐牢的事實轉移至所謂囚權的偽議題上。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批評,黃之鋒等一直用盡方法抹黑、醜化紀律部隊。為了保安理由,懲教署有一套規管在囚者的準則,絕不能容許在囚者「喜歡什麼就做什麼」,黃之鋒為了自己的「不如意」,就誣蔑懲教人員,令人憤怒。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批評,反對派此前濫用「公務探訪」制度,在不足2星期內至少探望因衝擊政府總部而被判入獄的「雙學三丑」,及因反對新界東北衝擊立法會的13名示威者共13次,讓他們毋須按規定工作,更協助他們向外轉達鼓吹違法的信息。他擔心現黃之鋒聯同反對派議員肆意抹黑懲教署職員,將對懲教人員執的工作造成很大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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