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高等法院今日(17日)就「香港眾志」黃之鋒等16人於2014年非法「佔旺」期間藐視法庭案頒下判詞。黃之鋒被判囚3個月,而早前黃之鋒因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成被判囚6個月。隨後黃之鋒還將面對「違反禁制令」及2017年強佔金紫荊花雕塑而干犯「公眾妨擾」等罪。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製圖)
責任編輯:劉雲
【文匯網訊】香港高等法院今日(17日)就「香港眾志」黃之鋒等16人於2014年非法「佔旺」期間藐視法庭案頒下判詞。黃之鋒被判囚3個月,而早前黃之鋒因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成被判囚6個月。隨後黃之鋒還將面對「違反禁制令」及2017年強佔金紫荊花雕塑而干犯「公眾妨擾」等罪。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製圖)
責任編輯: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