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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佔旺」藐視法庭罪 高院今判刑

2018-01-17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2014年「佔旺」期間,黃之鋒及岑敖暉等16人違反法庭禁制令,蓄意阻撓執達主任和警方清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成,案件今日(17日)上午在高等法院判刑。

黃之鋒(右)岑敖暉(左)今日上午到高院應訊(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黃之鋒(右)岑敖暉(左)今日上午到高院應訊(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法院在上午10時開始宣判,預計需時約1小時。16名被告中,已認罪的7人,包括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前常委司徒子朗,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等。至於另外不認罪的9人,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報稱是記者的麥盈湘等。

黃之鋒「佔旺」清場時拒絕合作,被警員抬走(大公報資料圖)

黃之鋒「佔旺」清場時拒絕合作,被警員抬走(大公報資料圖)

2014年10月,有的士及小巴業團體成功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示威者佔用亞皆老街一帶路面,執達主任及警方及後清場,警方在行動中拘捕40多人,有20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

同案的另外4名被告,較早前各被判監一個月、緩刑一年,罰款一萬元。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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