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報7月10日發表名為《暫住房屋計劃應進一步推廣》的社評文章,以下是全文:
香港房屋協會昨日推出首個「暫租住屋」計劃,將轄下待拆卸的香港仔漁光村二百個單位以短期租約方式租出,供公屋輪候冊上的合資格的市民申請。
面對二十八萬宗申請、輪候時間五點一年的市民來說,漁光村「暫租住屋」計劃無疑是一項福音;儘管單位只有二百個、合資格申請人數逾六萬,中籤機會猶如「六合彩」,但相比起一些人目下居於劏房、「籠屋」的惡劣環境,能搬入「風涼水冷」的漁光村,實有「地獄與天堂」之別。
對「房協」此時推出暫住計劃,應予歡迎,但看深一層,情況仍大有改進的空間與必要。
事實是,去年初,「房委會」也曾將九龍白田邨、美東邨待拆的八十多個空置單位以短約形式租出予公屋輪候冊上的申請者;此外,由社福機構辦理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也已開始接受申請,而所有這些暫住項目,都是在特首林鄭月娥去年發表首份「施政報告」提出相關理念、運輸及房屋局成立專責小組之後出現的,也就是說,是政府面對越來越嚴峻的房屋問題採取的一項權宜之策,目的是減輕公屋輪候冊輪候時間由三年增至五年的壓力。因此,也怪不得有人月旦說,房協是因為要向特首「交數」,才有漁光村之作。
事實是,不管是房委會的白田邨項目還是房協的漁光村計劃,此類暫住房屋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正處於拆卸邊緣,即已經納入拆卸或重建計劃,原有居民已全部遷出,但重建或拆卸行動卻未有開展。而白田邨 、漁光村的情況顯示,這一「等待期」可以長達兩三年甚至五年或以上。如此也就是說,一方面,公屋輪候冊「打曬蛇餅」,輪候期「與時俱進」,但一些待拆公共房屋單位卻長期空置在那裏「曬太陽」,活生生就是一幅「有人無樓住、有樓無人住」的景象。
而更令人不解的是,這些待拆而仍然可以住人的空置單位,在全港並不是少數,絕不止於已公布的白田邨和漁光村二、三百個單位,房委會和房協當局為什麼不「廣開房路」,拿出更多待拆單位「廢物利用」呢?
當然,某一個屋邨拆建還是不拆建、何年何月拆建,以及待拆房屋是否適合改作暫住用途,有關部門機構需要有一個全面的、通盤的考慮,並不是所有待拆空置單位都可以讓另一批人住進去,房子的維修、安全以至日後的安置也都是問題。但既然白田邨、漁光村有例可援,又為何不可以作更積極進取的考慮呢?須知能住進一個有水電設施、有窗有戶的單位,對那些「侷居」劏房、籠屋的貧苦大眾來說是多麼盼望的一件事啊?
其實,除了待拆公共房屋,全港還有一些空置校舍、廠廈,也可在安全、合法的前提下考慮改作出租暫住用途。德政不嫌其多、只嫌其少,只要提高施政決心和行政效率即有可能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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