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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鄉議局支持港府依法取締「港獨」組織

2018-07-18

【文匯網訊】警方首次在香港回歸後引用《社團條例》,建議保安局局長禁止「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在本港運作。昨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會見傳媒時指,當局已發信通知「香港民族黨」,給予21天時間作出申述,之後作出決定。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強調,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任何破壞國家主權及分裂國家的行為都是紅線,不能觸碰。

新界鄉議局發聲明表示,歡迎政府做法,並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取締「港獨」組織。

聲明指出,「香港民族黨」公然鼓吹建立「香港共和國」,違反國家憲法、《基本法》及香港特區法律,其有「港獨」綱領,長期有組織地積極散播「港獨」言論及從事分裂國家的活動,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已經遠遠超出言論自由的界線,為香港廣大市民所不容。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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