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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產辦類「小產權」房擬補繳地價50%可轉正

2018-07-27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27日,備受關注的深圳小產權房迎來利好消息,深圳劃國土委與深圳市法制辦聯合發佈《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產業類和公共配套類違法建築的處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對深圳產業類和公共配套類違建的處理有了明確方向,其中,產辦類「小產權」擬補繳地價50%便可式商品房。因香港有許多市民早期從深圳移民的,他們在深圳持有一些小產權房,其中包括產辦類小產權房,該新政必將引發他們關注。

根據《意見稿》,產業類歷史違建既可先確認為非商品性質再轉為商品性質,也可一步到位確認為商品性質,公共配套類歷史違建僅能確認為非商品性質。其中,生產經營性歷史違建需補繳50%的市場評估地價,商業辦公類歷史違建需補繳全額市場評估地價後方可辦理商品性質。如果文件正式施行,意味着深圳產辦類「小產權」補繳地價50%即可轉正。

據悉,通過處理產業類歷史違建,可以明晰土地使用權,盤活存量土地資源,促進工業區升級改造和產業轉型發展,破解產業空間不足等制約深圳城市發展的問題,也進一步落實了我市產業區塊線劃定的相關要求。對公共配套類歷史違建的處理,有利於解決公共基礎設施缺口大、實施難等城市發展突出問題,促進解決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的土地遺留問題,促進特區內外一體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補齊民生短板提高民生幸福指數。

意見稿》一方面要求嚴守規劃和土地管理的剛性要求,依法拆除沒收一批歷史違建;另一方面,根據歷史違建用途和當事人不同,設定差別化的罰款和地價標準,對符合規劃、滿足房屋結構、消防和地質安全要求的歷史違建,予以處理確認。

深圳房地產一業內人士何先生認為,此次徵求意見稿如果落地,將加快深圳城市更新推的力度。目前60%合法權屬才能立項做城市更新,個別重點單元達到30%就可以。新增加的合法用地將納入城市更新申請測量,有利於推進城市更新進度。表示,意見稿影響重大,具體細則仍在向社會徵詢意見,然後再最終確定不一定完全會按照意見稿執行。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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