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張帥)民政部23日正式公布了《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出台的《辦法》規定,慈善組織應在民政部門統一提供的信息平台「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台」公開有關情況,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每三個月至少公開一次募捐情況。發起人、主要捐贈人、管理人員等重要關聯方信息,均在要求公開的範圍。
據民政部新聞發言人、辦公廳副主任陳日發透露,截至2018年8月16日,全國共登記認定慈善組織4497個,其中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1056個;共備案公開募捐活動6053項。共備案慈善信託91筆,信託合同規模9.96億元人民幣。
《辦法》規定,對於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活動,應當在公開募捐活動結束三個月內在統一信息平台公開募得款物情況、已使用的募得款物的用途及用於慈善項目和其他用途的支出情況、尚未使用的募得款物的使用計劃。發起人、主要捐贈人、管理人員、被投資方以及與慈善組織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響關係的個人或者組織均為重要關聯方,亦需要在統一信息平台公開相關信息。民政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李健介紹,《辦法》已於日前召開的民政部部務會議上通過,將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責任編輯:Caro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