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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啟思是「霸權大狀」?

2018-08-29

文/關昭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近日向傳媒表示,由該會與北京大學合辦的普通法課程,今年沒有邀請他去參加結業禮,還拒絕了由他推薦的兩名大律師前去授課,戴啟思因此指責北大「蔑視法治」,雲雲。

對此,亂港傳媒《蘋果日報》還「加鹽加醋」說,《大公報》在今年公會改選後,在專欄「井水集」刊登文章,指戴啟思「專為激進民主派和本土、港獨分子打官司,當公會主席是否有利益衝突之嫌?」又質問戴啟思如七警或朱經緯聘用他當其代表律師,會否接「這個job」,還是「只當抗中亂港分子的『御用大律師』?」

戴某是廣東俗話所說的「監人賴厚」之尤。有關課程,是由北京大學法律學院所開辦,只是邀請個別香港「大狀」前去授課,課程的主導權在北大而不是大律師公會。難道全世界就只有戴啟思或由他所指定的「大狀」才懂得普通法和授課嗎?

至於說「不請」戴啟思前去參加結業禮,北大法律學院教授強世功在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已經表明,有關課程今年並無舉行結業禮,因此不存在「拒絕邀請」的問題。

事實是,普通法課程只是北大整個法律學院的部分課程之一,不可能每一個課程每年都要舉辦一次結業禮。更為可笑的是,戴啟思透露,他曾向北大法律學院建議,新學年由他和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兩人去授課,結果被拒絕。

這位「人權大狀」是不是「威士忌」喝多了?正如《蘋果日報》昨日所刊登,戴啟思曾為公屋居民盧婆婆挑戰「領匯」上市、梁頌恆及游蕙禎的被「DQ」、「眾志」羅冠聰「佔總」等案件擔任辯護律師,還曾公開指責「一地兩檢」違法;陳文敏就更不用說了,長期包庇「佔中」禍首戴耀廷,自己當不成港大副校長就慫慂學生鬧事。邀請戴啟思和陳文敏去講授普通法?除非「北大」「不姓北」了。

(來源:大公報)

責任編輯: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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