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外國記者會(FCC)以每月58萬優惠租金、平均呎租32元的超低成本,經營着俱樂部和餐飲事務,早前更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到場播「獨」,明顯違反租契內容。有地產代理向《大公報》表示,若果現址公開招租用作餐飲的話,每月租金至少可達150萬。換言之,政府每年少收了至少1100萬。有不少政界人士認為,FCC公然違反租契,政府應該依法辦事,並公開招租,否則對同區的餐飲業人士絕不公平。

香港外國記者會上月公然邀請「香港民族黨」的陳浩天「播獨」激怒港人,當日有十多個團體前往FCC會址外抗議、聲討/法新社
面對公眾強烈訴求,FCC一直不肯公開租契,直至特區政府日前終於公開租契,顯示相關租約為期7年,由2016年1月2日開始,直至2023年1月1日結束。FCC每月繳交55萬的租金,政府於2018年1月1日開始,可以每兩年作出調整。而FCC會址是被列為一級歷史建築的舊牛奶公司倉庫,FCC要負責會址的保養和維修,並要採取措施,防止滲水、火警或喉管損壞等。
「若公開招租可叫價200萬」
位於下亞厘畢道2號的物業,總樓面面積為1670平方米,即約1.8萬方呎,目前每月租金為58萬元。經換算,該會址平均呎租為32元。值得留意的是,FCC的餐飲收入相當可觀。根據FCC去年的財務報告顯示,酒吧和餐廳的毛利去年有2230多萬元,只不過其經營不善,才導致出現財赤。
若用同區的餐飲租金來比較,特區政府可能每年少收了至少1100萬。有地產代理向大公報表示,FCC附近一帶的商鋪都是以餐飲為主,並且有不少知名餐廳,估計附近差不多面積的餐廳每月租金150萬至160萬,「若果FCC公開招租,並用作餐飲的話,叫價200萬也不足為奇。」他又指,環顧東南亞國家,歷史古跡活化成餐廳是相當吸引,甚有叫座力,所以租金可以更高。雖然下亞厘畢道不算最優越的地段,但中環始終是核心區域,租金並不便宜。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認為,租契寫明場地不得用作違法用途,但FCC不理勸喻,邀請陳浩天播「獨」顯然就是違法行為。既然FCC不遵守合約精神,即是傷害香港,政府理應按照租契,解除租約,立即收回場地。他又說,FCC多年來毋須競爭就可以自動續約,政府亦沒有公開招租,這個做法並不妥當,因為既然毋須競逐,自然會出現濫用,「香港外國記者會不應掛羊頭賣狗肉。若然是記者會的話,為何要強調是全球最好的社交場所呢?現時記者會的記者會員比例又是多少呢?」
揩政府油兼「食碗面反碗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表示,政府是以優惠價租金租給FCC,加上合約不是公開投標取得,若然FCC認為沒有優惠的話,就應該讓出場地給大家競投,價高者得。「FCC現時是享受着政府的優惠,卻邀請『港獨』分子侮辱我們國家,真是『食碗面反碗底』。」他認為,FCC藉着記者會的名頭享受政府優惠租金,卻又用來大搞餐飲業,政府好應該一視同仁,否則對飲食業界的朋友並不公平。
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認為,政府應當機立斷,以業權持有人身份取消FCC租約,因為他們在會址搞「港獨」午餐會,觸犯法例及違反政府租約規條。政府無公開招標便以每月58萬元租給FCC是「特惠價」,但現在FCC卻公然在那裡搞「港獨」,違反租約兼擾亂香港秩序,應儘早取消他們租約,否則就是政府失責。

FCC阻建醫院 傲慢囂張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近期連串言行激起公眾憤怒,除了公然為「港獨」搭建宣傳平台之外,又一直拒絕公開租契,在政府公開租契內容後亦一直拒絕回應。事實上,FCC一直是氣焰囂張、「獨」跡斑斑。
《大公報》早前揭發,FCC近年一直積極為「港獨」、以及被視為「暗獨」的「自決派」搭台宣傳,曾邀請「自決派」朱凱廸於2016年10月到場講「香港自決」,而香港眾志黃之鋒、羅冠聰也曾於2016年6月在此闡述「自決」政綱,其中明確把「港獨」列為「自決」的選項。
FCC還曾打算邀請鼓吹「法理港獨」的練乙錚及「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演講播「獨」。
FCC理事會會議紀錄每次都會詳細臚列,包括邀請什麼人,決定邀請什麼人,拒絕邀請什麼人,但6月份及7月份的會議紀錄卻沒有出現陳浩天講「港獨」的紀錄。這些「被消失」的紀錄,FCC完全無法解釋。
另外,FCC最近公開反對聖公會在毗鄰的主教山興建25層高醫院,這也是其惡形惡相的又一典型例子。一個廉租政府物業的「外國記者會」,竟然對宗教團體興建醫院的計劃指手畫腳,橫加阻攔。
團體請願促儘快取締「民族黨」

圖:團體「政中香港人」要求儘快取締「民族黨」/大公報記者 賴依婷攝
民間團體「政中香港人」一行20人昨手持「延期無了期、拖拉博放生、依法儘速取締民族黨」橫額,前往政府總部示威,他們高呼口號,並向在場政府代表提交請願信。
團體負責人劉先生指,保安局由八月至今,已就「民族黨」的申述三次延期。他們斥「民族黨」多次申請延期,只是妄圖以延期拖拉博放生,繼續宣傳「港獨」。
陳浩天在申述期間,還明目張膽到外國記者會(FCC)宣傳「港獨」,並要求美國對港發動貿易戰,更在FCC演講後,向美國總統發公開信,要求撤銷香港和中國內地的世界貿易組織地位。陳浩天的行為是嚴重挑戰《社團條例》,並危害國家及香港的安全及利益,已超出言論自由,而且有具體的行動和舉措。
劉先生又指特區政府已給充足的時間予「民族黨」申述,為免「民族黨」以拖延戰術博放生,繼續損害國家及香港安全和利益,他們希望保安局儘快引用《社團條例》取締「民族黨」。
租契列明:不滿意 可隨時收樓
FCC不顧社會上的反對呼聲,執意邀請陳浩天「播獨」,引起各方質疑:此舉是否違法,是否違背了租用這政府物業的租約規條?政府產業署表示,現時正就香港外國記者會租約內的條款諮詢法律意見。
政府產業署日前公開FCC租契,當中寫明承租人(FCC)不得將場地用作使用、批准或容許場地任何一部分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用途,若果承租人違反任何條款,政府可以隨時合法收回物業。
按照租契,對於什麼是違法和不道德,政府有最終和有約束力的決定權。若FCC違反任何條款,政府可以隨時合法收回物業。
如果對場地的使用不滿意,政府可以預先給予三個月的通知期,然後收回場地。由此可見,政府光是不滿意FCC的使用情況,也可以收回場地。
《大公報》向政府產業署查詢,到底邀請陳浩天播「獨」是否違法及不道德?產業署昨日回復,正就香港外國記者會租約內的條款諮詢法律意見。
(來源:大公報)
責任編輯:于岄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