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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外國記者簽證與否關乎有無遵守基本法及本地法律

2018-10-12
團體抗議FCC為「港獨」分子提供平台(全媒體記者麥鈞傑 攝)

團體抗議FCC為「港獨」分子提供平台(全媒體記者麥鈞傑 攝)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2日)出席電台節目解釋施政報告。當被問到外國記者簽證事務是否亦涉及外交成分時,林鄭月娥回應稱這並非外交或本地事務問題,而是關乎有無遵守基本法及本地法律。

林鄭月娥說,根據基本法,部分特區事務或涉及國家利益。作為特首,她對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雙重負責,香港享有高度自治,但非完全自治。

林鄭重申,出入境政策屬特區政府內部事務,入境處處長按法律和個別情況作出決定,當局不會公開每宗個案決定的原因。她表示,歡迎外國記者到香港工作,但呼籲雙方要相互尊重,而提供平台予人鼓吹「港獨」的做法明顯不尊重特區政府。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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