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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去世家屬起訴未讓座乘客 法院:乘客無過錯

2018-10-13

【文匯網訊】據西安晚報報道,去年11月,一名大學生攜患病母親乘地鐵,與另一名乘客因讓座問題發生爭執,次日其母不幸病故。這場爭執引發了一場訴訟,近日在未央區法院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的矛盾得以化解。

小甲(化名)是西安某大學的在校學生。去年11月,小甲的父親和母親來西安看望小甲,11月27日,他們準備返回青海,乘坐地鐵前往西安北站。因小甲的母親患有尿毒症,小甲患有類風濕,均不宜久站。因此,小甲的父親向女乘客乙溝通讓座事宜,不料引發爭執。其間,小甲的母親身體出現不適,下車後因高血壓被送往醫院急救。待身體稍微好轉後,他們乘坐當晚的火車返回青海就醫做血液透析。不幸的是,次日11時40分,小甲的母親因高鉀血症死亡。

小甲認為,正是由於乘客乙的原因才致其母親透析不及時而病故的,所以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乘客乙向其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5萬元。近日,未央區法院對這起侵權糾紛進行審理。經過法庭審理,主審法官任瑞鑫查明,雙方引發紛爭的主要原因在於,甲父與乘客乙的溝通方式不妥。法官介紹,當時甲父拍了乘客乙的腿,示意她讓座,導致乙心中產生不快。她認為即使要讓座也不應通過肢體動作來示意,繼而與小甲父子產生爭執,但未與甲母有直接的言語或肢體衝突。法院認為,乘客乙在本次事件中並無過錯。在調解階段,法官向雙方當事人耐心釋法明理,消除了小甲的怨氣。同時,被告乘客乙考慮到小甲剛剛成年且還在上學,主動表示願意向小甲救濟1000元生活費。這起糾紛至此案結事了。

任瑞鑫法官表示,本案中,父子二人因讓座問題與他人產生爭執,錯過了甲母的最佳治療時間。如果當時二人能權衡輕重緩急,就可能避免這樣的悲劇發生。此案提醒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都應當知禮守禮、互敬互讓,發生矛盾後都能沉穩冷靜、平和面對,怒火攻心時都能自律自省,以避免衝動引起的矛盾紛爭。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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