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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政府資助回收企業購買設備及車輛

2018-11-15

【文匯網訊】據《澳門日報》報道,14日,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建議回收企業購買回收設備及車輛時,最高可獲資助一半金額,每個企業可獲資助上限為150萬元(澳門幣,下同)。草案建議自法規公布翌日起生效。

據報道,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為了貫徹落實「環保10年規劃」及「源頭減廢、分類回收」政策,特區政府制訂了上述行政法規草案。通過環保與節能基金向廢棄物回收企業提供資助,協助澳門回收業長遠健康經營和可持續發展。

資助對象為在澳門設立,且已在澳門財政局作稅務登記,並實際從事資源廢料回收、分類或資源化處理業務至少1年的回收企業。資助項目包括資源廢料回收、運輸、分類、前處理或資源化處理等工作過程中所需的設備及車輛,包括破碎、分選、壓縮、搬運及稱重等20項設備及輕型貨車。

符合批給條件的企業,每次申請可獲資助最高為設備及車輛總額的五成,但每個企業可獲資助上限為150萬元。澳門現有70家回收企業,預計2019年資助涉及約1600萬元。

回收業界反映場地不足問題,梁慶庭表示,特區政府重視回收業界的困難,但短期內尋找適當場地支持業界有困難,現在推出資助計劃,有助緩解業界的經營壓力。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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