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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廣安市委原副書記嚴春風被捕

2018-11-19

【文匯網訊】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四川省廣安市委原副書記嚴春風(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四川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德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德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嚴春風決定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5月,網絡廣泛流傳一組與「嚴書記」相關的微信群聊截圖。截圖顯示,一幼兒園老師在微信群內發言稱:「以後嚴某某放學那會單獨坐,或者周圍的人給她清空,她單獨坐一邊,真的是夠了。」

隨後,群內署名為「嚴某某媽媽」的人士發言稱,「陳老師,你馬上在全班當著所有師生給嚴某某道歉,否則,我通知你們集團領導來給我解釋你對嚴書記的女兒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後又稱學校已將該老師開除。

網上一組群聊截圖

網上一組群聊截圖

上述截圖被上傳網絡後引爆輿論場,不少網友將「嚴書記」指向了四川一地級市的市委副書記嚴春風。隨後,四川省紀委監委介入調查核實。5月18日,四川官方通報稱嚴春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1月13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對外通報調查結果。通報稱,嚴春風違反政治紀律,擅自授意他人將向組織報告的內容傳給無關人員,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與涉案人員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婚姻狀況、房產、持有股票等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向多名管理服務對像借款;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四川省紀委決定給予嚴春風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川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四川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廣安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資料顯示,嚴春風,1968年4月生,江西瑞昌人,1991年3月參加工作,重慶建築大學工程學院巖土工程專業畢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多年來,嚴春風先後在昆明、重慶、宜賓、阿壩、成都、廣安等地任職。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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