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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助學校教職員產假延至14周

2018-12-18

【文匯網訊】教育局12月18日公布,明年1月1日起,合資格女教職員的有薪產假由10星期延長至14星期;局方今日向所有資助、按位津貼和直接資助計劃學校,以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發出有關通告。

局方指,行政長官在今年施政報告建議將法定產假由現時10星期增至14星期,政府需時修訂有關法例,但該局為推廣良好僱主精神,決定推行新措施。

資助學校核准編制內的教職員、以現金津貼支薪的合約教職員、按位津貼學校與直資學校的教職員在緊接放取產假前已連續服務滿40星期,而其實際分娩日期或預產日期為明年1月1日或之後,可享14星期有薪產假。

教育局也會提供資源,支持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延長教職員有薪產假至14星期。

因應教職員放取產假期間,學校或需聘請代職人員以維持有效運作,教育局會為學校提供津貼,讓學校申請發還支付相關代職人員的額外薪金開支,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同樣可獲津貼。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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