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今年7月底遭上訴庭駁回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定罪的上訴,但獲減刑至1年監禁並減免訟費至100萬元。下月中將刑滿出獄的曾蔭權終極上訴許可申請於今日(20日)早9時半,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聯同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審理。
據悉,目前在赤柱監獄服刑的曾蔭權,無論申請上訴許可結果如何,他都不會申請保釋外出,因曾蔭權將於下月中刑滿出獄。
曾蔭權於2017年2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身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參與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及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的聲音廣播牌照及相關申請時,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披露,或向行會隱瞞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物業進行的事務往來及商議。(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gl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