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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獲准上訴 明年5月14日開庭

2018-12-20
曾蔭權上訴申請今日獲終審法院批准(中新社)

曾蔭權上訴申請今日獲終審法院批准(中新社)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去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判囚,曾蔭權之後就定罪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終審法院今日(20日)批出上訴許可,排期至明年5月14日開庭。

控辯雙方今日在庭上先後陳詞。曾蔭權一方指,原審法官未有正確引導陪審團,令陪審團未有考慮曾蔭權是否蓄意隱瞞潛在利益衝突,及是否故意違反職責。律政司一方就認為,原審法官已按照案情引導陪審團,不一定需要就被告是否故意漏報利益下定義,又認為陪審團已考慮曾蔭權出席電台節目時辯稱自己無想過要申報利益,不認為自己有利益衝突,才會裁定曾蔭權罪成,法官怎樣引導陪審團並非本案關鍵。

曾蔭權去年2月被裁定罪成,在高等法院被判囚20個月。他其後就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今年7月,上訴庭駁回定罪上訴,但刑期由原本判監20個月,減至監禁12個月,訟費由原審時約500萬元減至100萬元。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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