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上訴今日(20日)被駁回,但刑期由20個月減至12個月。由於曾蔭權保釋等候上訴時,只服刑了63天,故須即時返回監獄服刑。
現年73歲的曾蔭權,被指在2010年至2012年任行政長官期間,參與審批發出廣播牌照予雄濤廣播公司,但未向行政會議申報他向雄濤股東黃楚標,租用深圳東海花園物業。案件經高院審訊,曾蔭權於去年2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他在服刑約兩個月後申請就定罪、刑期及訟費提出上訴,獲准保釋候判。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製圖)
責任編輯: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