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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保釋被拒 須即時還柙服刑

2018-07-20
曾蔭權刑期減至12個月(中新社)

曾蔭權刑期減至12個月(中新社)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上訴今日(20日)被駁回,但刑期由20個月獲減至12個月。由於曾蔭權保釋等候上訴時,只服刑了63天,故須立即返回監獄繼續服刑餘下約10個月。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承章隨即想為曾蔭權即時申請保釋,但上訴庭法官麥機智表明今不會處理。

曾蔭權聞判後表情呆滯,此後他把除去的紅色煲呔及手表交給太太曾鮑笑薇,並叮囑太太「好好照顧自己」。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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