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盧靜怡)文匯網記者最新獲悉,港澳居民將可憑着居住證在廣州繳納住房公積金!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4日發佈《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提出將廣州市穩定就業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持有人納入在職職工範圍,可在廣州繳納住房公積金。廣州公積金新辦法將在明年1月1日實施,屆時,港人除了在深圳、東莞等城市繳納公積金外,也可在廣州繳納公積金。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新政專門發佈文件解讀說明。解讀文件稱,表示為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協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落實中央關於推進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住房公積金等相關待遇以及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政策,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起草了這一辦法。
辦法規定,單位應當為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本市穩定就業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持有人也屬於在職職工,單位應當按規定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辦法同時表示,在廣州市就業,未取得居住證的港澳台人員、已取得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籍職工,若本人與單位協商一致,可按照《繳存辦法》由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若協商不一致,個人可以按照廣州市自願繳存相關規定自願繳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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