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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男孩錘殺父母 鄰居:曾多次偷拿錢

2019-01-03
村民聚集在小羅家門前

村民聚集在小羅家門前

【文匯網訊】2018年12月31日傍晚,湖南衡南縣三塘鎮13歲男孩小羅涉嫌將父母錘殺,之後逃離。隨後當地警方接到報警並發佈協查通報。昨天下午,衡南警方在雲南大理將嫌疑人小羅抓獲,事發後他用其父親的身份證購票前往雲南大理。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小羅一家四口,其姐姐和母親有智力殘疾。事發時其姐姐在家,父親倒下尚有意識時催促女兒向人求助。有村民向北青報記者透露,小羅愛上網,曾因多次偷拿家裡的錢與家人發生口角。他與父親溝通很少,也曾以「吃得不好」為由打過母親。

鄰居眼中

他充其量是個叛逆的孩子

在衡南縣三塘鎮學塘村不少村民看來,13歲的小羅,充其量是一個叛逆的孩子,「殺父母」很難跟一個孩子扯上關係。

小羅的家庭情況特殊,其姐姐和母親均有智力殘疾,13歲的小羅在當地一所中學讀書。「這孩子愛偷家裡的錢,最多的時候偷過5000塊。」不止一位村民向北青報記者透露,小羅曾多次因為偷拿家裡錢與父親發生口角,為此他父親還專門把錢藏在了蜂窩煤裡。

事發當天,小羅的大伯第一時間趕到案發現場。小羅的姐姐跑來向大伯求助,她由於智力殘疾表達不暢,但她通過略顯混亂的肢體和話語向大伯轉述:出事了。

據男孩的大伯描述,他匆忙趕至事發現場時發現,小羅的父母均頭部受傷流血,其母親癱坐在裡屋已經失去意識,其父親躺倒在外屋的水泥地上。據小羅姐姐回憶,父親遭到小羅錘擊倒地後尚有意識,他催促女兒趕緊向人求助。至於當天晚上究竟發生了什麼,小羅的姐姐說不清楚。

事發後,曾有村民在距離小羅家500米左右的地方看到他家的摩托車倒在地上,據其推測應該是小羅作案後逃跑時打算騎走。1月2日下午,衡南警方在雲南大理將嫌疑人小羅抓獲,事發後他用其父親的身份證購票前往雲南大理。

同學描述

他曾說母親有份體面工作

小羅的多位同學告訴北青報記者,他因為母親的智力殘疾很自卑,曾向同學謊稱其母親在外地有一份體面的工作,還經常拿錢請同學吃零食。「他還對母親表露過怨恨,認為母親不該生了他,也曾多次與父親發生爭執」。

「小羅愛上網」是村裡很多人都知道的事,事發前不久,有人曾看到小羅的父親碰巧在遊戲廳抓到他。轉學以後,小羅寄宿在學校,週末才回家。小羅的父親生前,總在週末過完後將小羅送到附近的國道上,那裡有學校的校車經過,將小羅帶回學校。

據了解,小羅父親生前在外做裝修木工,每天最多能掙到五六百元,也是家裡的經濟支柱。小羅母親雖然有智力殘疾,但有基本的自理能力,買菜做飯也沒有問題,她還負責種著家裡的四畝田地。

2018年的最後一天,小羅父母因腦部遭錘打,倒在血泊裡,當晚小羅最後的影像被監控拍到出現在網吧。

律師解讀

未滿14歲不會受刑事處罰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律師於旭坤向北青報記者介紹,13歲的小羅涉嫌錘殺父母事實如果成立,是故意殺人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依據《刑法》規定,不滿14週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小羅未滿14週歲,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所以可能不會受到刑事處罰。

而小羅如何重新被社會接納,於旭坤認為應分為接納和改變兩個方面來看待。一方面是社會成員對於犯罪兒童的接納會有一個心理調適的過程,另一方面,改變的過程則需要孩子本身和家庭來完成。如果孩子確實願意接受教育並且作出了改變,讓其他人能夠看到積極、正面的變化,其他社會成員也會願意看到孩子的成長。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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