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019年伊始,多個政策利好來襲,對於經常乘飛機出行的旅客來說,有筆錢能省了!今日(1月5日)起,11家航空公司開始免征國內航線機票燃油附加費。據計算,部分國內熱門航線往返可省百元左右。
近期,深圳航空、海南航空、中國國航、春秋航空等11家航空公司陸續宣佈,自1月5日(出票日期)起,暫停收取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
2018年12月29日,祥鵬航空率先公佈,根據發改委、民航局關於完善民航燃油附加聯動機制的要求,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達到調整條件,自2019年1月5日(出票日期)起,國內所有航線燃油附加費免徵收。
2019年1月2日-4日,深圳航空、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廈門航空、山東航空、春秋航空、中國聯航、東方航空、四川航空、中國國航相繼宣佈自1月5日起800公里(含)以下及800公里以上航段均免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
這意味著,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再次進入0元時代。
不過需注意的是,燃油附加費的暫停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為準,換開客票時,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也就是說,1月5日前出票的國內客票,如果改簽到1月5日後(包含當天),並不會按新的標準退還燃油附加費差價。
對於旅客此前已經購票但需要退改的情況如何處理?東方航空表示,「調整日期之前已經銷售的客票,按原徵收標準執行。」 深圳航空則明確,2019年1月5日零時前已出票的國內航線客票,不再退還燃油附加費;旅客如需退票時燃油附加費按照實際收取金額退還。此外,深航在通知中指出,出票日期在1月5日零時之前但在1月5日之後改簽的,同樣不再退還燃油附加費。
燃油附加費是航運公司和班輪公會收取的反映燃料價格變化的附加費。2000年,中國開始對國際和國內航線徵收燃油附加費,費用約佔機票全價的10%-25%。
據瞭解,2018年6月5日,時隔3年,航空公司恢復徵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而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先是經歷了「三連漲」,後又在2018年12月5日迎來首次下調,降為每位旅客收取10元或30元(800公里以下航線/800公里以上航線)。
有報道稱,航空公司此次暫停收取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與今年1月國內航空煤油出廠價下降至4800元左右有關。按照民航局規定,煤油出廠價低於每噸5000元的基礎價格時,將免征航空燃油附加費。
中新經緯客戶端注意到,近幾日,免征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這則消息在網絡上引發熱烈討論,有的網友對此表示歡迎,「可以節省一筆出行費用了」。但也有人要遺憾地錯過這波「紅利」了,一位網友在評論區無奈地說:「剛買完怎麼辦?」
總而言之,春運機票訂票高峰時期即將到來,取消燃油附加費將為乘飛機返鄉的旅客節省一筆開支。以北京往返成都為例,兩大一小家庭出行的話,在1月5日後購買機票,可少花140元。準備訂票的旅客,5日起可以查查自己的路程費用啦。
(來源:中新經緯)
責任編輯:林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