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民主黨成員林子健2017年報稱被人擄走,經調查後懷疑是自導自演,被控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案件今日(7日)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
負責調查閉路電視片段的西九龍重案組警員林錦華作供時表示,被告當日下午在旺角,購買球衣及四周步行,花了約兩個半小時,之後獨自登上一輛往西貢的小巴,前往西貢區。直至8月11日凌晨2時許,他返回馬鞍山寓所附近,在便利店購買香煙及前往提款,再返回寓所。
林錦華表示,在查看閉路電視時見到被告離開球衣店時沒有戴帽及口罩,但途中戴上帽和口帽。他形容被告的步姿是非常明顯的內八字腳。
林子健2017年8月召開記者會時曾表示,8月10日,他在旺角被人擄走,帶上客貨車,之後被人毆打及迷暈,最後被棄於西貢一個沙灘。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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