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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月工資陸續發放 你的工資條有哪些變化

2019-01-28

【文匯網訊】近期,各個企事業單位開始陸續發放新年第一個月的工資薪金了。按照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到手的工資收入和繳納的個稅金額,和改革之前相比有什麼變化呢?

月收入萬元 大都無需再繳個稅

在重慶一家乳品生產企業,公司財務部員工唐君,剛剛領到1月份的工資條。

重慶市某乳業公司財務部員工 唐君:

實行新的個稅法以前,我2018年8月份稅前金額大概接近7000元,要繳30幾元到40幾元錢的個稅,到10月份實行5000元個稅免征額之後,我就不會存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了。

個稅改革前:發放工資7000元,減除單位預扣的三險一金(專項扣除)、企業年金等(其他扣除)共2000元左右,再減除3500元的個稅起征點(個稅免征額),餘下1500元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稅率是3%,需要繳納個稅45元。

個稅改革後:由於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餘下的應納稅所得額為0,唐君就不需要繳納個稅了。

對於月收入近1萬元的車間管理人員,由於新修訂的《個稅法》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他還能進一步享受到贍養老人、子女教育共3000元的稅前扣除。

重慶市某乳業公司生產車間 王利:

2018年9月份的時候,個稅大概繳300多元。到2018年10月份左右,就是100多元。到2019年,我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3000元左右,就沒有個稅了。到手的實收金額,每個月大概要比以前多200元左右。

個稅改革前:發放工資10000元,減除單位預扣的三險一金(專項扣除)、企業年金等(其他扣除)共2000元左右,再減除3500元的個稅起征點(個稅免征額),餘下4500元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是3%和10%,需要繳納個稅345元。

個稅改革後:不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王利還可以減除3000元左右的專項附加扣除,餘下的應納稅所得額為0,也不需要繳納個稅了。

從全國來看,2018年10月,個稅起征點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就減少了6000多萬名納稅人;2019年,增加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預計又將減少數千萬名納稅人。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個稅一處處長 陽民:

這次個稅改革,它對中低收入者減稅減負的效果是最明顯的。因為新稅法提高了起征點,有相當一部分納稅人能夠享受到每個月2000元或3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這樣算起來再減去三險一金,那麼月收入在10000元錢左右的原納稅人,可能就不用繳納個稅了。

年收入40萬元以內 減稅力度最大

與勞動密集型企業不同,收入狀況更好一些的金融企業,在個稅改革後,到手的工資收入和繳納的個稅金額,又有什麼變化呢?

在重慶的一家金融企業,記者隨機採訪了一位普通員工。個稅改革後幾個月,陳女士的納稅金額發生了較大的變化。

重慶某融資擔保集團員工 陳美靈:

2018年9月,我繳納個稅800多元,但是在10月份,我繳納個稅就只繳納了300多元,再到了今年1月份,就沒有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小陳算了一筆賬,按照新個稅法,她一個月可以省稅800多元,由於每個月工資差不多,一年就能省稅近萬元。

公司的管理層人員,個稅的下降幅度就更為明顯。

重慶某融資擔保集團貸款擔保部總經理助理 蔣睿凌:

去年9月,我繳納的個稅在2600元左右,到10月份基數調整之後,繳納個稅在1800元左右,今年1月份,我增加了3000元錢的專項附加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具有疊加效應,不僅總體上提高了免稅額度,還拉低了他的應稅稅率。由於月度工資差不多,現在,他月均收入的應稅稅率從最高25%下降到了20%。

由於新個稅法擴大了3%、10%、20%三檔稅率的級次,相當於拉低了這些級次收入的稅率。相比改革前,工薪收入扣除免稅額度後,月應納稅所得額在1500元-25000元範圍的納稅人,獲益最大。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個稅一處處長 陽民:

這三檔稅率級距,它對應的主要是年收入40萬以下的納稅人群體,這一納稅人群體,相對應來說的話,它享受的減稅力度是最大的。

從全國來看,2018年個稅改革施行3個月,減稅就達1000億元;2019年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後,個稅減稅規模預計全年超過3000億元。

專項附加扣除 體現個稅調控差異性

在採訪中,一些納稅人已經開始感受到,專項附加扣除是此次個稅改革最大的亮點,它體現了個稅扣除量能負擔的差異化原則。

業內專家表示,起征點即個稅基本免征額,是基於社會生活成本的基本扣除,是普適性的。專項附加扣除雖然相當於再次提高了起征點,但是它的調控目標是不一樣的。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個稅一處處長 陽民:

這一次的稅制改革當中,把這些支出考慮進去其實也是考慮到了一個普適性和特殊性相結合的稅制考慮因素,從而能夠更加進一步增強稅制的公平和合理性。

來源:央視新聞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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