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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抵扣個稅或引發提租擔憂

2019-01-09

【文匯網訊】今年起,個人所得稅在起征點提高的基礎上,進一步對居民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六大領域支出實施專項附加扣除的減稅政策。其中,「房租抵扣個稅」在部分地區的實踐中遭遇質疑,並引發關注。分析人士指出,政府決心下大力氣推動個人所得稅改革,根本目的是減輕居民負擔、鼓勵消費升級。部分房東擔心「房租收入暴露」而不願配合房客申報減稅,屬於住房租賃市場快速發展與稅收制度不斷完善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對這些矛盾的過渡性安排及妥善解決,將加快推動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建設。

房東房客訴求不一

國務院印發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在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

換言之,根據新政策,居民在住房租金上的支出,可根據所在城市情況按一定標準(1500元、1100元、800元三檔)抵扣個人所得稅。抵扣之後,其收入中免徵個人所得稅的部分會相應擴大。

然而實踐中,房東與房客訴求不一,讓「房租抵扣個稅」遇到了麻煩。24歲的「北漂一族」小王以申報個人所得稅資料向房東詢問身份證號碼時,就遭到拒絕。房東算了一筆賬:目前5000元的租金,如果按照5%—10%的綜合徵收率,自己可能要為房租收入多交好幾百元稅。據了解,小王房東的想法並非個案。房東們普遍認為,如果房客申報個稅減免而導致自己增加稅負並不劃算,因此要麼乾脆不租,要麼將稅收轉嫁到租金上。

在市場人士看來,長期以來中心城市住房租賃市場的供需緊張,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房租抵扣個稅」遇阻。如是金融研究院高級宏觀策略研究員楊芹芹指出,按照現行法律,不動產出租所得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稅費,但實際上,很多房東出租房屋所得並未納稅。

暴露住房租賃市場弊端

上海財經大學中國公共財政研究院執行院長劉小川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由於大城市住房租賃市場供求緊張,加之出租房屋收入徵稅問題長期處於灰色地帶,才導致了房東與房客在「房租抵扣個稅」上產生矛盾。

「房客按政策規定抵扣個人所得稅是應有的權利,但在現行格局下確實會給房東帶來潛在的增項稅負,因此房東才會想通過漲房租來進行轉嫁。」劉小川認為。

天津財經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叢屹表示,房東「漲租避稅」的做法,表面上看是個人所得稅抵扣政策遇到的新難題,但本質上卻反映出我國住房租賃市場長期存在的弊端。「我國住房租賃市場還不夠成熟、不夠完善,房東與房客在話語權上明顯失衡,房東經常隨意漲價,而房客則處於弱勢地位。」叢屹說。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也談到,目前房屋租賃市場沒有養成普遍納稅的習慣,同時市場買賣雙方話語權不對等,導致目前這種矛盾。

減負初衷不會變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0月1日起,減稅新政讓月工薪收入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降幅超過50%,不少納稅人不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2019年1月1日起專項附加扣除實施後,納稅人在已經享受到普惠性減稅紅利的基礎上,獲得了一個更精準的減稅紅包。

「這些減掉的稅收都實實在在地進了老百姓的腰包,增加了居民的實際收入。收入多了,大家的消費意願、消費能力自然就會增強,這對於提振市場信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將會發揮積極作用。」不久前,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這樣評價個稅改革的意義。

專家普遍認為,儘管暫時遇到困難,但「房租抵扣個稅」仍將成為減稅降負的重要實現形式。中國政府降低稅費、改善民生、釋放紅利的初衷和基調不會改變。未來,隨着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建立以及房屋租賃市場的不斷發展,「房租抵扣個稅」面臨的阻礙將有望破解。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房租收入納入徵稅範圍不僅是大勢所趨,也是我國完善稅制、建立合理稅收秩序需要經歷的環節。

「推出個人所得稅抵扣政策的初衷就是減稅降負、改善民生,這一點不會改變。解決房東與房客的矛盾,可以安排過渡期,同時加緊房地產租賃市場各項長效機制建設。待長效機制建立起來後,再明確統一的租賃合同範本以及如何對房屋出租收入徵稅等情況。」叢屹說。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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