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檳榔加煙,法力無邊;檳榔泡酒,永垂不朽。」這句流傳民間已久的段子為小小的檳榔果賦予了神奇的光芒。而隨著龍頭企業的重金營銷加持,檳榔產業不斷壯大,成為個別地區的重要經濟支柱並享受著各類政策紅利。
近日,《千億「軟性毒品」檳榔,和正在上癮的6000萬中國人》一文引發熱議。圍繞著小小的檳榔果,市場規模有多驚人,爭議便有多大。
早在2003年,世界衛生組織就把檳榔認定為一級致癌物。但為何隨著檳榔食品在健康風險、生產質量、廣告營銷等方面的問題不斷暴露,神奇的檳榔產業卻越來越火?
與口腔癌相伴的百億生意
李時珍的《本草綱目》曾記載,檳榔有「驅蟲、消積、下氣、行水」的藥用功效。但是,時而曝出檳榔導致「口腔癌」的新聞又讓許多人對檳榔有所忌憚。
「十個口腔癌,九個嚼檳榔。」這一俗語並非沒有依據。早在2003年,世界衛生組織就把檳榔認定為一級致癌物。口腔專家認為,檳榔干裡含有的檳榔鹼和檳榔次鹼,在咀嚼過程中,可發生亞硝基化,產生亞硝基胺,這是一種公認的致癌物。而口腔癌癌前病變的臨床表現為張口困難、麻木感、發生潰瘍等。
雖然嚼食檳榔是否致癌存在爭論,但過量食用有害健康是確切無疑的。檳榔企業湖南口味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口味王)總裁陳義也曾直言:檳榔含有大量檳榔鹼,一定濃度的檳榔鹼會讓人成癮,破壞口腔粘膜。而在口味王等檳榔品牌的產品包裝上,都印有「過量嚼食檳榔,有害口腔健康」的提示。
「檳榔屬於中度上癮品。」這個產品定義被券商研報用於剖析其廣闊的市場空間。而有券商在推薦個股時也會提到「湖南省民眾由於喜食檳榔等對口腔黏膜強刺激性食品,口腔癌發病率較高」。
食用檳榔在湖南湘潭已有400年的歷史,湖南省的口腔癌比例也位居全國前列。2017年12月,由湖南省腫瘤防治研究辦公室發佈的湖南省腫瘤登記的數據顯示,在2017年湖南省男性發病前十位癌症構成中,口腔癌位列第七。國海證券的研報也顯示,湖南省口腔癌發病率顯著高於國內平均水平。
湖南省腫瘤醫院頭頸放療二科主任韓亞騫曾分析稱,按照目前的趨勢,到2030年,由檳榔引發的相關口腔癌病例在湖南可能累計超過30萬。
即便如此,檳榔產業依然成為湖南湘潭的支柱產業之一。據《湘潭日報》報道,2017年,湘潭從事食用檳榔加工的規模企業30餘家,年產量20餘萬噸,就業人員近30萬人,年產值超過200億元。
「這是一樁不會賠本的買賣」
2017年,湘潭縣政府出台《關於支持檳榔產業發展的意見》指出,確保檳榔產業銷售收入三年實現300億元,五年實現500億元的目標。對此,該意見還稱要對年納稅500萬元以上企業,每推出一個新品種,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在湖南本地,把檳榔歸為與煙酒齊名的快消品毫不誇張。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採訪發現,湘潭地區有著大大小小的檳榔廠家,客戶絡繹不絕。一位湘潭檳榔廠家的銷售人員表示,其公司每天檳榔的出貨量是成噸計算的。有的客戶更是驅車十餘個小時前來考察了解,不少前來考察的客戶直接就在其隨行車輛中裝滿貨品帶走。
上述銷售人員稱:
「取得代理資格後,市場售價10元一包的檳榔拿貨只要3塊多一點,售價15元的拿貨只要5塊多,售價20元的拿貨只要6元一包,後期市場打開,利潤點非常高。」
十幾年前,湖南檳榔基本為散裝或每包售價一兩元,經過多年發展,湖南檳榔行業品牌數量快速增長,同時也向著利潤更多的高端化演進。李樂直言:「這是樁不會賠本的買賣。」
一位口味王的前員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10元的檳榔現在已經沒人吃了,20元的和15元的在市場上最走俏,本地所有大小商店、超市、飯館、KTV、網咖,全部都有賣。
宣稱「返老還童」的激進營銷
這門爭議與暴利夾雜的生意催生了諸多實力不凡的企業,檳榔的銷售業務也從街頭叫賣步入激進營銷。
檳榔企業開始頻繁出現在衛視春晚和影視作品中,而檳榔高頻出鏡也讓其營銷充滿「爭議」。
在消費群體占比頗高的湖南省,湖南衛視春晚已經連續兩年被一家檳榔企業冠名。
在湖南衛視2018年元宵喜樂會中,主持人沈夢辰現場口播口味王廣告時提到:
「一下子就讓你精神抖擻、返老還童,找回年輕的狀態。」
北京大成(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龐彥燕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返老還童」的廣告語涉嫌虛假廣告宣傳,廣告法中規定保健食品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檳榔不是保健食品,更不應該對其功效有任何保證。
龐彥燕認為,如果企業不能用科學報告證明檳榔具有返老還童的效果,就不能播出該廣告語。電視節目在選擇檳榔企業進行合作的過程中,也應承擔相關責任,首先要審核廣告語的真實性,其次不能過度誇大產品功效。
另一方面,龐彥燕提到,在選擇廣告方合作時,也需要思考社會影響,尤其是受眾群體含青少年的娛樂節目,在選擇播出檳榔廣告時要十分謹慎,謹防給觀眾帶來誤導,從而造成健康隱患。
另外,有的企業生產的產品,還將檳榔和枸杞結合,被冠以養生、中藥的頭銜宣傳。此前,也有檳榔企業因虛假宣傳而被監管部門關注。
湖南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賢興曾在《檳榔廣告何時休》一文中提到,廣播電視等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媒體長期為檳榔做廣告,一些主持人和明星為檳榔代言,顯然極為不當。現在高鐵、地鐵、公共交通站台、電梯、樓道等公共載體也大肆為檳榔做廣告。為陋習和有害健康的產業做廣告,招致質疑和批評是必然的。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責任編輯: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