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6年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案,4名涉案被告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分別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7罪,案件今日(22日)於香港高院繼續審理。控方直斥梁聲稱舉辦選舉遊行只是藉口及煙幕,根本從未想過或有實質行為做選舉遊行。
控方指,雖然梁天琦有用大聲公稱要舉辦少於30人的選舉遊行,但其後黃台仰不斷呼籲人留下及參與「暴亂」活動,與其說法明顯有矛盾。梁承認當時確不能百分百確保人數少於30人。
梁又指他確曾呼籲在場人士留守,但其意思只是叫不滿警方要驅趕群眾的人繼續留在原地。控方質疑當時有警員接觸黃台仰,為何梁無把握機會將要求舉辦選舉遊行的事詳細向該警員陳述。梁辯稱警方不會認真看待舉辦選舉遊行的事,只是一直想清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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