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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提出建未成年人性侵庫 有前科將不能當老師

2019-03-10

【文匯網訊】近年來,公眾對校園性侵話題並不陌生。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和入職查詢制度。也就是說,未來教師資格證能否申請成功,還要看是否有性侵前科。

2月18日晚,陝西城固縣一條偏僻小道上,一名女生正遭受陌生男子毆打。路人報警後得知,施暴者是女生的初中美術老師,今年42歲。

被打女生只有17歲,自稱13歲時就被老師性侵了,而且還拍下不雅視頻。4年多來,這名老師以此威脅,繼續對其進行性侵和毆打。女孩不堪忍受,還嘗試過自殺。

近年來,公眾對校園性侵話題並不陌生。如甘肅慶陽女生疑似被班主任性騷擾跳樓、海南某校長和六名女生開房,以及北方一村小學班主任性侵7名未滿12歲的女生。

校園性侵事件頻發,除了對受害者造成永久傷痛外,也在不斷挑戰公眾的道德底線。

2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推出第九場「新時代四大檢察」網絡訪談時,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提出,要促進預防性侵害制度落實,「檢察機關將推動性侵未成年人信息成為教師從業前置程序。」

記者注意到,最高檢在其發佈的《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中,也將完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機制」單獨列出來,其中還提出將「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和入職查詢制度」。言外之意,未來教師資格證能否申請成功,還要看是否有性侵前科。

教師性侵案件頻發

3月2日,一場主題為「女童保護」的座談會在北京舉行,有不少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參加。會議發佈了《「女童保護」2018年性侵兒童案例統計及兒童防性侵教育調查報告》。

報告顯示,未成年人性侵情況不容樂觀。在2018年媒體報道的317起案例中,有210起是熟人作案,其中師生關係有71例。

女童保護主要發起人、負責人孫雪梅在會上稱,隨著社會對校園性侵事件的了解,學校受到的關注度高,此類事件更容易被曝光出來,所以大家更容易看到教師性侵學生的報道。

另外,在2018年11月,深圳市檢察院也通報過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案件相關情況。僅在2018年1至10月,該市共發生教育培訓機構從業人員強姦、強制猥褻、猥褻兒童等刑事案件14宗,有21名未成年人被性侵。

記者在百度搜索輸入「老師性侵」,就出現了1300多萬個相關結果,類似「11歲女生疑遭培訓機構老師性侵10餘次」「教師性侵留守女童被判11年」「17歲女生遭名校家教老師性侵一年多」等新聞充斥網絡。

「未成年人對熟人缺乏防範意識,教師符合熟人作案的特點,學生對老師信任,也具有懼怕老師的情形,教師這種職業更容易對孩子施加強制,甚至是武力威脅。」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告訴民主與法制社記者。

前述漢中城固縣女生表示,她在要求老師刪掉不雅視頻後就遭到毆打。另據央視報道,北方一農村小學數名不滿12歲女學生被性侵時,也遭到來了無良老師的威脅。

除了武力威脅外,還有學生被暗示與老師建立「戀愛關係」。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社會工作學院副教授童小軍稱,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一些教師通過各種方式讓孩子覺得被特別關注,告訴孩子自己特別喜歡她。

「然後再跟孩子建立一種特殊關係,告訴孩子可以和老師做一些不一樣的事情,這是兩個人的秘密,不能告訴別人,就這樣一直持續,有的甚至持續了很多年,而這特別容易出現在青春期的孩子身上。」多年研究未成年人保護的童小軍如此表述。

在不少人看來,校園性侵案件頻發背後,家庭教育缺失也是一大誘因。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胡衛提交了一份關於加強家庭教育的提案,在他看來,公眾得知的校園性侵案數量只是冰山一角。

「我們有2.73億中小學生,但是每年在媒體上看到的相關案件只有幾百起,社會流動人口增加,孩子父母在外面打工,留守兒童在偏遠地區,媒體更難接觸公開報道,受到傳統文化影響,孩子隱瞞性侵的事件還大量存在,這些更是沒有數據支撐。」胡衛說。

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這樣總結:「司法實踐表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存在重犯率高、熟人作案等常見特點。因此,如何避免有性侵違法犯罪前科人員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顯得十分重要。」

未成年人性侵庫早已建立

事實上,除了最高檢在積極推動預防未成年人被性侵的制度外,相關信息庫及查詢制度早已在地方建立並實施。

2017年7月,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就聯合相關部門制定了限制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從業辦法,將對未成年人實施強姦、猥褻等行為的違法犯罪人員納入「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信息庫」,並禁止該區從事未成年人服務的教育單位、培訓機構等有性侵未成年人前科的人員從事上述行業領域工作。

截至2019年1月底,閔行區人民檢察院的黑名單信息庫已錄入3800餘人,共完成對11000餘名在職人員的信息篩查和對1000餘名新招錄人員的信息查詢。

該院表示:「由於特定職業人所從事的職業,賦予了從業者更多的責任和義務,性侵者將教育培訓職業作為自己違法犯罪的工具,不但沒有盡到教育培訓者應盡的義務,反而利用職業便利,實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行為。」

另據官媒報道,浙江省寧波市、慈溪市兩級檢察機關,也研發設計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預防信息查詢數據庫」。截至今年2月底,該數據庫錄入了在慈溪市實施性犯罪的300餘名罪犯的個人信息,慈溪市檢察院為相關機構和單位提供查詢280餘次。

中華女子學院法學院訴訟法教研室主任劉永廷曾撰文稱,刑法修正案(九)規定的從業禁止作為刑法預防性措施之一,與刑罰懲罰性措施不同的是,其主要建立在「再犯可能性」上,對於預防職業犯罪再犯具有積極意義。

劉永廷認為,對未成年人性侵進行從業前置,目前有兩部法律法規作為支撐。其中之一就是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在刑法第37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37條之一: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三年至五年。該規定明確規定了從業禁止制度。

此外,《教師資格條例》第19條第二款也規定,對於「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性侵未成年學生亦屬於「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之列,當然應該及時被撤銷資格、清除出教師隊伍。

「從業禁止體現了預防理念,預防的理念比發生後如何解決更重要。從性侵未成年人的特點來說,從業禁止可以切斷有性侵歷史的教師再次性侵學生的可能性,將其排除在教師隊伍之外。」熊丙奇對這一制度如此評價。

但是這些舉措在得到不少專家贊同的同時,也有人對新制度可能帶來的風險表示擔憂。熊丙奇認為有兩點需要注意,首先是這個信息庫是否完整、怎麼建立、哪些作為衡量的標準;其次是學校、培訓機構等教育單位是否去查詢,哪些機構可以使用這個查詢系統。

另外還有專家對浙江慈溪市《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員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中關於未成年人性侵從業禁止提出意見,認為新的社會規範在應對風險的同時,不能忽略其本身帶來的新風險,如侵害犯罪人員隱私權的風險、對被害人二次傷害的風險等。

性教育「羞答答」

「在我們辦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整體來看性侵的問題還是比較突出的。」最高檢第九檢察廳三級高級檢察官李薇表示。結合實際辦案經驗,李薇給出三個建議。

李薇說,遇到這種事情,首先建議家長及時報案,密切收集證據,因為檢方在辦案過程中經常面臨證據不足的困難。

其次,孩子作為受害者,家長要站在保護孩子的角度多給予關心幫助,必要的時候應該給孩子做心理治療。一些心理學家稱,有的時候父母及社會的態度比性侵行為本身更加傷害孩子。

再者,李薇希望家長相信司法機關,對於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檢察機關始終是依法嚴厲打擊,並且已「對於侵害兒童多發的案件做了大量工作」。

據介紹,在實際辦案中,檢察院已經開始進行「一站式」辦案模式,也就是在性侵事件發生後對未成年被害人只詢問一次,「這是對未成年被害人進行有效的關愛和保護,為了防止二次傷害,目前已經在很多省市都已實施。」李薇稱,下一步會大力推動該制度的實施。

記者了解到,最高檢在未成年人性侵問題上已與教育部門聯合行動。

2018年10月,最高檢向教育部發送高檢建〔2018〕1號檢察建議書,就加強校園安全管理、預防性侵害幼兒園兒童和中小學學生違法犯罪的發生提出建議。

2018年12月12日,教育部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預防性侵害學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深入開展預防性侵安全教育,切實加強教職員工隊伍管理,嚴格執行校園安全管理規定。

除了司法機關對未成年人性侵的保護外,專家呼籲還要加強學生教育。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張雪梅認為,中國的性教育非常缺乏,「包括我們的生理教育、心理教育、社會教育,乃至於學生的行為規範教育,性教育課程要進學校,進課堂,進教材。」

胡衛也覺得,在性教育中,兒童要認識他的身體,哪些是敏感隱私的,要告訴孩子哪些地方可以碰,哪些地方不能碰,「我們的父母羞於講,老師羞羞答答,兒童也羞羞答答,又想聽又不想聽,我們實在太缺乏這方面的專業教育。」

全國政協委員、廣州市政協副主席於欣偉建議,把防性侵教育納入義務教育常態化教育中,「呼籲國家教育部門組織專家撰寫系統的研究防性侵教育課程和教材,將防性侵教育全面落實到每一位學生、每一位家長。」

(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

責任編輯: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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