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何花)深圳海關13日對外通報,該關所屬深圳灣海關查獲一宗旅客違規攜帶活體石珊瑚(重約1.56千克)入境案。目前,案件已移交處置部門處理。
3月3日20時許,一名男性旅客從深圳灣口岸旅檢入境大廳入境,被現場關員列為挑查對象。經查,發現其背包內攜有疑似珊瑚物品,後確認為活體石珊瑚,重約1.56千克。
據悉,石珊瑚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物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限制進出境物品表》《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郵寄、攜帶、托運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進出境,必須持有國家瀕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並主動向海關申報。非法進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由海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出境游日益普遍,不少旅客會從境外攜帶當地「土特產」作為旅遊紀念品,常見的有象牙、穿山甲、犀牛角、海馬、玳瑁、硨磲等,海關提醒,上述物品均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請廣大旅客遵守法律法規,切勿郵寄、攜帶、托運進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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