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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瘦身果蔬粉」被央視曝光了 快看你有沒有中招

2019-03-31

【文匯網訊】央視新聞客戶端3月31日消息,前不久,浙江溫州鹿城區市場監管局接到一起舉報。舉報人陳女士反映自己購進了一批進口瘦身果蔬飲料打算代理銷售,可是送給朋友黃女士試喝後不久,黃女士就出現了厭食、心慌等一系列不良反應。

陳女士告訴記者,這款瘦身果蔬粉是她偶然間在一個微信名為「馨丹」的朋友圈中看到的,介紹中宣稱這款果蔬粉為「馬來西亞原裝進口,由百分之百純天然草本和植物原料製成,無副作用」,而且「不用節食,連續喝一個月就能輕鬆減重10幾斤」。

舉報人陳女士:她說效果非常好,沒有任何反應,安全健康有效,還是原裝進口的,所有證件都齊全的。

通過微信聯繫上賣家後,雙方簽訂了一份代理購銷合同。因為涉及進口食品,合同中除了約定好價格和購銷數量之外,陳女士還要求賣家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要求並提供合法手續。」

舉報人陳女士:要求所有都要證件齊全給到我們,後面她那個證件遲遲不到位,我心裡害怕懷疑,就報案了。

既然是天然果蔬飲料,平時身體健康的黃女士喝完後為什麼會出現一系列不良反應?承諾馬來西亞原裝進口,卻一直見不到報關單、衛生證書等進口憑證。接到舉報後,市場監管人員首先對涉案的這批果蔬粉進行了初步查驗。

溫州市鹿城區市場監管局程賢文:所有的包裝都是外文的,沒有任何中文標識,我們國家食安法規定,如果是進口食品必須要標明中文標籤,包括名稱、進口商,這些必須要標明的,所以說這個產品一看就是屬於禁止在市場上流通的食品。

既沒有中文標籤,也沒有合法進口文件,宣稱馬來西亞進口的純天然果蔬粉竟然是來路不明的非法產品,禁止在市場上流通銷售。市場監管人員隨即對這批貨物進行了抽樣送檢,結果三種口味果蔬粉中有兩種被檢出含有違禁藥物成分西布曲明。

市場監管人員告訴記者,所謂純天然果蔬飲料,減肥效果之所以如此明顯,竟然是因為添加了違禁藥,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飲用,可能會對身體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據記者了解,西布曲明是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可通過抑制食慾達到減肥的效果,曾在醫學上主要用於輔助治療肥胖症。但是作為藥物上市後,衛生部門監測發現,相當一部分患者服用後出現了口乾、頭暈、血壓升高、心跳過速等一系列不良反應,嚴重者還出現了心腦血管中風、肝腎功能損害等症狀。

由於使用減肥輔助治療藥物西布曲明可能增加嚴重心血管風險,減肥治療的風險大於效益,2010年10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決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劑和原料藥在中國生產、銷售和使用。

鑒於案件性質嚴重,溫州市鹿城區市場監管局於第一時間啟動了行刑協調機制,聯合當地公安部門協同辦案。

辦案人員在調取了物流和轉賬信息之後發現,這批所謂馬來西亞原裝進口果蔬粉的發貨地並不是馬來西亞,而是浙江台州。確定了大致發貨地點之後,辦案人員隨即趕往台州。據當地物流公司反映,這批果蔬粉是從一個住宅小區裡發出的,發貨人姓張。

在快遞員的帶領下,辦案人員很快就找到了張某的住處。在張某家的車庫,辦案人員查獲了涉案的索拉牌果蔬粉3萬多條。

除此之外,辦案人員在現場還發現了一款標稱BCD juice的新品牌果蔬粉,這個bcd juice也是由三種口味組成,除了成品果蔬粉之外,現場還存放有大量標稱BCD juice牌包裝盒和包裝袋。

經查驗發現,這些標稱BCD juice牌的果蔬粉外包裝上同樣也沒有任何中文信息。為進一步確定案件性質,辦案人員對現場查獲的6種果蔬粉分別進行了抽樣送檢。結果,不僅涉案的索拉牌果蔬粉被檢測出西布曲明,標稱BCD juice品牌的兩種口味果蔬粉也被檢出含有違禁藥西布曲明。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雖然索拉和BCD juice看上去品牌和包裝截然不同,但是兩款產品的內容物實際上是完全一樣的,都是張某通過非法途徑從馬來西亞購進的。另據記者了解,馬來西亞在2010年也已經禁止了含有西布曲明的產品在市場上流通。

至此,辦案人員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張某、許某夫妻二人以400到500元的價格通過非法渠道從馬來西亞購進添加有禁藥的散裝果蔬粉,其中一部分加貼索拉標籤,以540到800元不等的價格批發給溫州下家,每套賺取差價100到300元不等;剩下的部分委託國內印刷廠印製標有BCD juice品牌的包裝,在其一樓倉庫內進行分裝、塑封後組成三件套成品,最終通過微信以一千八到兩千五百元不等的價格銷售到消費者手中,保守計算每套直接獲利在千元以上,短短一年半時間內累計銷售額達兩千餘萬元。

從公安部門調取的銷售記錄來看,涉案果蔬粉涉及的銷售地域多達十幾個省市和自治區,除了北京、上海、浙江和廣東等地消費者購買頻繁之外,這些非法添加了禁藥的果蔬粉最遠還被銷往黑龍江、貴州和甘肅等地。

記者在調查中注意到,這款果蔬粉銷路之所以如此之廣,除了因為添加有違禁藥物瘦身效果明顯之外,還與犯罪嫌疑人苦心鑽營的銷售模式直接相關。

首先,犯罪嫌疑人將購進的散裝果蔬粉分裝成一個月用量的規格,初次購買時,隨產品附贈水杯和體重秤,請購買者按時記錄體重變化,然後在朋友圈中定期發佈減肥成果,這樣一來無需任何額外的成本就能獲得更多消費者對這款瘦身果蔬粉的關注。

為了進一步擴大銷路,嫌疑人還利用低價誘惑的手段,極力鼓勵買家成為其產品的代理微商。而想要成為代理無需任何門檻,只要願意在朋友圈中推薦產品即可。

為了宣傳這款非法添加了禁藥的果蔬粉,進一步吸引更多代理加入,犯罪嫌疑人甚至還專門召開了所謂的產品發佈會,邀請瘦身效果明顯者現身說法。在一些視頻網站上,記者還能找到這次所謂發佈會的相關報道內容。

就這樣,犯罪嫌疑人一邊大力宣傳這款果蔬粉的所謂神奇瘦身效果,一邊積極鼓勵買家成為代理微商,短短一年半時間內,整個銷售網絡利用微信等社交平台,迅速向下發展出了至少4級代理分銷商,將這款非法添加有禁藥的瘦身果蔬粉銷售給了全國不知情的消費者。

嫌疑人BCD瘦身果蔬代理商:有一個大代理叫克洛伊女王的,很有名的,她的微信群裡面有五千個人,她拿起來幾百套一拿的,她下面有很多代理幫她賣的。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雖然大多數代理都是兼職銷售,但是從中獲取的利潤不容小覷。

溫州市公安局鹿城區分局胡亦豪:所有的分銷商其實都是上級的一個客戶自己購買產品之後,的確有了一個瘦身效果,周圍的朋友圈就會開始成為他的一個客戶群體,逐級這樣一層一層下去,其中有一個代理是目前做得比較大的,在一年半的時間裡大概有賺取了二三十萬的金額。

犯罪嫌疑人許某和張某因為掌握貨源,利潤更加驚人,不到三年時間非法獲利已經接近500萬元。目前張某、許某二人因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對於非法瘦身果蔬產品的具體來源和流向,公安和市場監管部門正在進一步追查當中。

近年來,移動社交媒體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微商隨之興起並迅速得到發展。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最新發佈的《微信經濟社會影響力研究報告》顯示,微信在2017年直接帶動的信息消費達到2097億元。

今年1月1日起,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這標誌著此前一直處於監管灰色地帶的朋友圈代理、微商等個人經營者被正式納入到電子商務經營者管理範疇。電子商務法第十條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法律專家同時強調,微信等電子商務平台作為規則的設計者和維護者,對於接入其平台的微商等經營者應履行相應的管理責任。

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平台是我們整個這個服務商品交易的組織者、運營者、維護者、規則的設計者,也是一個規則的制定者和秩序的維護者,從這一方面來講,它負有一定的管理的責任。這種管理是依據合同的管理,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平台制定一些管理運營規則,如果一旦一方違反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平台可以採取屏蔽斷開,不提供服務,下架都可以。

(原題為《每周質量報告宣稱純天然瘦身果蔬粉竟含違禁藥 對身體傷害不可逆》)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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